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60-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60-1 (第2/2页)

于非专属性物权,公益性物权优先于非公益性物权。

    依据[公式1]来判别,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成立在先,农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在后,尽管农民集体的物权成立在先并且物权等级高于农民个人,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仍然不具备优先权;农民个人的部分土地可以设立经营自主权、转租权、收租权、抵押权和被征收征用土地的收益权,而目前的集体并不具备这些权利,在非生产资料公有制和集体劳动、统一分配的大前提下,集体既无土地所有权又无其他的土地实权,更谈不上土地的优先权;在人民公社三级集体被取消的情况下,现阶段农民集体的地权优势甚至于不及农民个人的地权优势;国家可以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征用,而集体不能对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即国家成立物权的时间在后,却反其道而行之,可以公然破坏和消灭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并且这是最大的一种优先权。无论国家的土地物权成立在前或者成立在后,永远优先于集体和个人的土地物权——这种现象,不仅仅在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而且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普遍存在,特别是城市化工业化国家是如此。例如,德国的物权法在一个劲地高谈阔论保持私人的土地所有权,而在基本法(宪法)第14条中却规定了“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可以剥夺他人的土地所有权”;日本是个土地私有化国家,也制订了详细的公共利益的条款,以便为国家大量征收私人的土地作准备。

    西方国家是不承认集体的,他们所谓的“公”就是指国家,“私”就是各个集体和个人。前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民法典将“集体”一词全部清理出去,代之以“自治组织”、“经济联合体”。而且,严格来说,“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在中国,甚至于将私营的房地产开发也称之为“公共利益”,国家与集体,集体与个人,公与私,横竖都分不清楚。物权主体不清楚,物权的优先权也就模糊不清了。

    依据[公式2]来判别,当集体没有事实上占有、使用土地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无论是成立在先或者成立在后,都不具备土地的优先权;当集体事实上占有、使用土地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无论是成立在先或者成立在后,都只具备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而不具备土地所有权的优先权;集体先成立的土地所有权,不能压制农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更不能压制国家的土地规划权、审批权、处分权和经济补偿权等相关的土地权利;相反地,农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优先于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甚至可以压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国家的土地规划权、审批权、处分权无论是成立在先或者成立在后,都可以优先于和压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农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土地优先权,仅仅局限于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集体的土地统辖共有权,不包括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更不包括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更不包括对于国家土地领主权的压制在内。

    依据[公式3]的公式来判别,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政策性物权、农用土地的专属性物权,公共利益的目标指向也明显大于农民个人。但是,在农民集体虚设和土地所有权虚设时,“政策性物权优先于技术性物权,专属性物权优先于非专属性物权,公益性物权优先于非公益性物权”难以落实。目前形势之下,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之下,农村地权优先权依实际情形而定:当以集体的形式承包时,农民集体的实际地权会落实到集体;当以个人的形式承包时,农民集体的实际地权会落实到个人;总体上,全国农用土地的实际地权优先权大多数是落实到每个家庭个人头上。全国农民集体或者个人的实际地权的优先权,就是农用土地的使用权、地产权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可以冠名为“农村土地统辖共有权”,统统属于土地的用益物权,统统不属于土地所有权之列。

    《物权法》的编排上,普通物权法的前半部分命名为“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后半部分规定为“集体与个人的用益物权”,不能自圆其说。总体上看来,证明前半部分肯定有一定问题,后半部分是正确的。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优先权,是在一物一权主义原则和排他性原则项目下的优先权,它的前提条件不存在,优先权条件亦不存在。检验结果再次表明,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看不出有什么实际的优先权的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60条

    相关名词:【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实问题】【宪法物权法土地所有权二元化的效力比较】【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效力检验公式之一】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