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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74-1 (第1/2页)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74-1 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 一、基本概念 1.定义 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是指根据一般均衡原理、权利义务配套工程而规范与调整的权利结构。公私合营型、国有企业附设型、政府投资或控股型、戴红高帽子型、股份制型以法定型、意定型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都有一定的差别,越是复杂的产权关系越是需要依法依规约加强集体财产民主公布,使得每一项民主公布制度和具体规定都落到实处。 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主要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因组织涣散、财产分散、人员分散等客观原因而要求加强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现实条件,因集体成员的身份权、生产生活的相邻权、人事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共管权、劳动与财产分配关系的参与权、农民集体财产民主处分权与集体成员土地征收补偿权等一系列信托财产权和民主自治共管权组成的权利结构。 集体所有的财产关系到每一个集体成员的切身利益,法律赋予集体成员以相关的民主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和民主分配权、处分权,目的在于切实地保护集体所有的财产和自己的切身利益,同时据此平衡每一个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限制集体财产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领人的权利,防止他们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和破坏集体所有的财产。尊重集体成员的民主权利,保障集体成员的财产权益,才能调动劳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集体经济平稳地向前发展。 现实中,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为政不勤、办事不力,未尽职责地为集体办事,而是千方百计地隐瞒集体的收支情况,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挥霍浪费,有的擅自将集体的土地或者集体企业出租、抵押、出卖村民们一直不知情,集体企业改制中的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以各种名义直接破坏集体经济和集体财产,损害和极大地损害了广大集体成员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解决以上各种问题的根本措施,在于必须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形成日常有效的激励、约束、监督、处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集体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体经济的良性发展,使得集体财产的日常保护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正确轨道。 2.权利结构 物权法第62条规定的集体财产民主公布制度,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或者集体经济组织的,但城镇集体企业也可以参照实行。既然如此,现在主要谈谈农村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 很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点明了“集体财产”和“民主监督”、“民主公布”等字样,但一直没有点明集体劳动群众的制度信托所有权、集体企业专有与专控所有权、集体企业的优先发展权、优先的资源配置权、优先的排他与对世权、优先的追及权与物权请求权、优先的公益权与自益权、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职工的民主管理监管权等一系列权利,尤其是对于集体的财产权属于法定的专控性质的信托占有权、信托使用权、信托收益权、信托处分权和其他的信托民主监督权没有点明,这可能会使得人们对于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一知半解,甚至于产生误解。 有的人认为,集体企业承包了,承包头目爱怎么整就怎么整。结果最后将集体企业整残了、整垮了,集体成员向承包头目讨个公道、讨要承包费,却是白费心机与白费力气。有的人认为,集体干部、集体企业经理人贡献大,得高额奖金甚至于天价收入、得干股权股份、得高额期权奖励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集体干部、集体企业经理人将集体企业整残了、整垮了,什么责任也不负责,或者拍拍屁股走人,一走了之,甚至于换个单位官照当,照样地吃香的喝辣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应当指出,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企业无论是否采取承包制、股份制,真正的所有权人是全体集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或集体企业的干部,集体组织或集体企业的干部只不过是制度信托所有权人。但是,由于承包制、股份制作挡箭牌,集体组织或集体企业的干部却一手遮天,反客为主、喧宾夺主,凌驾于集体组织、集体企业和全体集体成员之上作威作福,为非作歹。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将所有权制度替代了所有制制度,将制度信托所有权替代了财产所有权,或者将一般信托所有权替代了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信托所有权,将公共所有制混同于私有制,将独裁专制替代了集体财产民主公布与监管制度。 3.限制股份制 我们所说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是西方世界那种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现代企业制度”。所谓的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所谓的“自由经济”、“自由企业”等待,只能是在私有制企业中进行,不能在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体制中进行。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体制的责任,不光是为了发展生产和发展经济,更确切地说、更大程度上是要合理地配置资源,改善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要让绝大多数人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真正的当家作主,而不是当新老资本家、官僚主义者和外国资本家的奴隶。 外国的公有制企业,包括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经济”的西方外国的公有制企业,对于承包制、股份制是非常慎重的,对于所谓“承包万能论”、“股份制万能论”也是要进行批判的。承包制、股份制只不过是公有制企业的选择性条件之一,决不是唯一的选择条件。 当公有制企业选择了承包制、股份制,一定要对于选择前、选择中、选择后和实行前、实行中、实行后,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跟踪评估,一发现有不妥当的地方,应当由“真正的主人”决定终止承包制、股份制。殊不知,中国政府拥有3万多亿美元的外汇,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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