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08-1 (第2/2页)
坏,土地的使用期一般可高达40亿年以上。对于业主而言,土地的使用权、利用权至关重要,比任何一种标的物都显得极其特殊。业主的建筑物,按照现代的建筑标准衡量,一般可以使用一百年以上、一千年以下。这就意味着业主的建筑物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可以传宗接代地行使一百年以上。不仅仅如此,土地和建筑物的升值空间是不可想象的,这就意味着业主的建筑物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的含金量也是非常特殊的。 第二,业主建筑物物权的多维度。由业主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可派生小区公路和市区公路、绿化地、休闲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以及土地出租权、土地收益权;由业主建筑物所有权可派生出居住权、使用权、出租权、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和担保物权,以及继承权、赠予权;由业主建筑物专有权可派生出业主建筑物区分共有权,由业主建筑物区分共有权可派生出业主的共管权、成员权、会员权。 第三,业主建筑物所有权来源的特殊性,登记生效是其中之一。 后现代社会中城乡建设用地审批和建筑物规划,是要经过一套严格的程序进行的。凡是合法的建筑物产权,都是来之不易的。业主建筑物产权来之不易,不仅在于其价格高昂,更确切地说是公权力介入规范而导致获得建筑物产权的复杂化。相对于一般标的物,其获得所有权要比建筑物所有权的获得简单得多。 业主建筑物来源的特殊性,意味着业主行使建筑物所有权的特殊性,管领权、支配权、使用权、利用权、作用权有着特定的保护和限制性的条件。 业主所有权的一般性与特殊性,是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特殊的演化过程。业主的专有权利是个别人独有的权利,业主的共有权利是从专有权利派生的权利,以上两种权利升华的结果,充分暴露出其权利的多潜能、多维度权利的特殊性。如果将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混同于一般的所有权,那么,业主的建筑物所有权就会变得一团糟。 (三)业主所有权法律内容的特异性 业主所有权的特异性,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物权法的内容上,加大了非重点项目的份量而减少了重点项目的份量。 业主所有权的核心权利是业主建筑物专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其次是业主建筑物共有权以及共有地役权,业主成员权、共管权、共决权等权利是外围而配套的权利。就是说,业主的专有权、共有权和共管权是业主所有权的三大中心内容,而专有权是其中的核心内容。
物权法《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章中,共有权的内容大大超过了专有权的内容,而共管权的内容又大大超过了共有权和专有权的内容。不是因为业主的专有权不重要,也不是条款上轻重倒置,而是因为以下的客观原因或矛盾使然:一是,专有权是个相对封闭式的物权,划清界限后就没有多少要说的了;而共有权是个开放式的物权,划清界限后要讲物权关系和共管权、共决权。二是,专有权部分关注了建筑物,却难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分为专有权,往往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看作了共有权。理论上因为业主花钱购买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就应当有一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专有权;实际上在整栋大楼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为专有权和共有权两个部分是行不通的,也没有什么多大的意义。再者,法律规定了单位与个人不能随便买卖土地。如在一栋楼房中,有几十个业主划分几十个建设用地专有权,平时看不出有什么意义,只有在整栋大楼被政府征收、拆迁时,或许对于业主各自的建设用地专有权以及建设用地共有权和建筑物专有部分、共有部分一同补偿一下。 物权法排列条款时,既会考量业主专有权的重要性,又会考量专有权的必要性,把一些重要的问题规定清楚了就适可而止了。总而言之,物权法关于业主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内容很少,业主建设用地使用权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没有涉及到,并不是因为这些物权不重要,而是因为有意无意地省略了,客观上不成比例了。 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章中也很简略,只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位权和地面权、地上权、地下权、地役权之类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的最大区别,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本身的功效处于共用性甚至于公用性,不能如建筑物所有权那样人为地区分为共有权和专有权两个部分。变通的手法是,业主在转让自己的建筑物专有部分时遵循“地随房转”的规则进行交易,至于受让建筑物专有部分是否需要向出让人交付土地使用权费用,法律对此不作具体规定。物权法毕竟是民法,心有余而力不足。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71条 相关名词:【业主建筑物共有权】【业主建筑物专有权】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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