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54-1 (第2/2页)
偿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将按揭物拍卖或者变卖,并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大陆按揭,指房屋购买者以所购房产向银行进行担保借款,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并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保证的责任的三方担保方式。目前包括现房按揭和楼花(预售商品房)按揭。以现房按揭为例。是指银行为普通的购房人提供分期贷款,购房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房屋产权证书由开发商交于银行占有,并且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购房人偿还贷款后,取回其产权证书;不能偿还贷款的,银行将产权证书上载明的房屋折价受偿,或者由保证人(即开发商)向银行回购该房屋,银行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按揭,在中国香港等地区实行了很久,是一种成熟的变态抵押形式。在中国沿海地区和其他房地产业兴旺发达地区,也很盛行。与房地产抵押相同的一面,就是肯定存在“房地合一”的按揭流转,也不必然地导致房地产转让,存在真假处分的问题。 3.典当。是可以将不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相结合的担保形式,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典当管理办法第3条第1款)。当户至末绝当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典当企业有权将当户所当房地产等财产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所质押的珠宝、金银、古玩等动产就被典当企业自行按照合同办法充抵清偿债务。 房地产典当,在中国香港等地区也实行了很久,也是一种成熟的变态抵押形式。在中国沿海地区和其他房地产业兴旺发达地区,也相当盛行。与房地产抵押相同的一面,就是肯定存在“房地合一”的按揭流转,也不必然地导致房地产转让,存在真假处分的问题。 4.房屋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一并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农用地系列中,各种承包地出租被本物权法视为一种很重要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虽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不很普遍,但房屋出租、写字楼出租、商铺出租、厂房出租和其他建筑物、构建物及其附属设施出租都越来越盛行。问题在于,房屋出租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既有“房地合一”的时候,也有“房地分离”的时候。并且,建设用地的出租,既有“房地合一”的时候,也有“房地分离”的时候。本条款未将房屋出租列在一起,大概原因是在此基础上的考量。 5.公路建设、电网建设应收账款质押或不动产流转。本法第223条第6项是“应收账款质押”。已将公路建设、电网建设应收账款质押郑重其事地列入其中。这名义上是应收账款质押,实际上包括了公路、电网设施不动产最高额抵押,或许与房地产抵押、按揭的形式差不多。公路建设、电网建设应收账款质押的情形是,公路建设、电网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贷款建设公路(或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电网,并以未来若干年份的应收账款为陆续清偿债务的交换条件。债务人建设单位包括政府保证人在内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债权人银行可以入股公路、电网公司,严重时会通过拍卖、变卖来清偿债务,债权人遂成为以上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就“房地合一”而言,公路作为构建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不动产,构建物所有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与一并转让是可以成立的。电网也有电网设施等不动产、动产和无形资产(电力),只不过是部分地表现为“房地合一”,即电网建筑物、构建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时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公路、桥梁、铁路、港口、电网等行业与财产是国家专控类财产,这些财产是与国家经济安全、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物权化方针是以公益为主导的,各级政府不能为建设而建设、为赚钱而赚钱、为还贷而还贷,更不能随意将以上重要国家资产包括股权处分给外资企业、外资银行或者私营企业、私营银行。如某地政府担保不行,就由上级政府、上上级政府甚至于中央政府兜底还债,千万不要胡乱地随意处分以上重要的国有资产。 就大多数国家来说,一些基础设施的行业亏本是正常的。全世界14万公里的收费公路,中国却占了10万公里,这是很不正常的。中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造价之高、腐败现象之严重,在全世界是首屈一指的,贱卖公益型基础设施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47条 相关名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一并处分〗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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