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68-1 (第2/2页)
的村民,住房福利平均水平高于本地城镇居民的住房(福利)平均水平,关键在于中国农村住宅福利制度发挥了巨大成功。 3.宅基地用益权与圆满状态 宅基地用益权,依权利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而设立。如果其权利的期望值过高、义务的期望值过低,有可能发生越权的不良现象;如果其权利的期望值过低、义务的期望值过高,有可能发生弃权的不良现象。这两种现象,都要尽量避免。物权法就是专门审核和调整物权关系的,既不能偏袒某个当事人,也不能压制某个当事人,尽量地将一碗水端平。 既然物权法本条款将宅基地用益权定位为占有权和使用权两项权能,那么,维护其权利的圆满状态,就以此为标准来进行标准化管理。不过,物权法的编排方面,也许有点不太妥当。所谓的宅基地使用权,说来说去,也总共只有占有、使用两项权能,比用益物权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三项权能还差一把火。就是说,其实际物权等级要比用益物权要矮小一个等级。如果真的将所谓的宅基地使用权当作“用益物权”来看待,那么,就会拔高其物权的等级,由一个圆满状态标准变成了两个圆满状态标准,由一元论变成了二元论,由一个中心论变成了多中心论,缺乏了基本的法理支撑基础。 三、用益权概念和外国法例 关于用益权的概念,中国有少数物权法法学家零散地研究过一些。如中国社科院的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和他的弟子陈华彬教授,在其独著或者合著的《物权法》著作中,肯定了用益权的存在,并且指出了用益权与用益物权两种不同类型的物权特征。本文采纳了梁教授和陈教授的观点,突出“宅基地用益权”概念,故意回避了“宅基地使用权”这种没有特色的概念。 梁慧星、陈华彬两位教授指出:“用益权”与“用益物权”,是不相同的两个民法概念。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相对应,系现代物权法学理上的分类。用益物权不止于于用益权,除用益权外,属于用益物权的,在法国民法还有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在德国民法中还有地上权、地役权及限制的人役权权等。在现代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未有规定用益权,但他们规定的永佃权与法、德、瑞士民法中的用益权有某些类似之处。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立法未有明文规定用益权制度,我国未来物权立法是否需要明定这一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斟酌。(载梁彗星、陈华彬合著《物权法》第246页~第247页;陈华彬著《物权法》第412页)以上精辟论述,对于笔者有很大启迪,笔者非常赞成。
遗憾的是,两位教授没有给“用益权”下定义。并且,由社科院主持起草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系中国物权法草案第一稿),将用益物权的范围列举为农地使用权、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此后,起草人几易其手,草案也一改再改,也进行过大量删改,成为现在这幅模样。 法国民法和德国民法的可借鉴之处,是有“用益权”的现存概念与相应的内容。不足之处,是没有“用益物权”的概念,这一点正好与中国的相反。 法国民法和德国民法,立法立场不同,立法的时代背景不同,对于“用益权”所认定的概念也就不同。 1.法式“用益权”的概念即使用权与收益权及其变种 法国民法典第578条关于“用益权”的概念规定是:“用益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如同自己所有,享有其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该法还规定,用益权人,对其享有的用益权的客体可以产生的任何种类的果实,不论是自然果实、人工果实或民事上规定的果实,均有享用的权利。从其主要内容上看,是关于“使用、收益”权能的农用土地的收益租赁关系。但是,从使用权和居住权上来看,却是“占有、使用”权能的使用租赁关系。 2.德式“用益权”的概念即占有权与使用权及其变种 德国民法典第1030条关于“用益权”的概念规定是:“(1)一物可以因设定负担而受利益的人有权收取此物的收益的方式设立负担(用益权)。(2)用益权可以因排除个别收益而受到限制。”这一部分,相当于其民法债务关系法里面的收益租赁关系的用益权。 该法第1036条对于“用益权”作出了补充规定:“(1)用益权人有权占有物。(2)用益权人在行使用益权时,应维持物原来的经济用途,并依通常的经营规则进行使用。”这里规定的却是占有权、使用权两项权能。这一部分,相当于其民法债务关系法里面的使用租赁关系的用益权。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52条 相关名词: 〖宅基地用益权〗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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