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8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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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81-1 (第2/2页)

存在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不同土地用途的地役权,其物权关系也不相同。

    (1)建设用地地役权

    建设用地地役权,主要是广泛存在于城市地区,农村的村民住宅用地、乡镇企业工商业用地等亦属于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地役权无论是存在于城市或者乡村,或者无论是土地所有制是国家所有或者是集体共有,均具有明显地体现出积极地役权、用益型地役权、长期地役权、固定地役权的主要特征,应当是地役权家族中核心地役权。

    依据《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规定,全国土地三大类型分别是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于建设项目的土地,包括建设项目中的需役地,一同视为建设用需役地。

    农村的宅基地地役权也属于建设用地地役权,但很少有人提及此类地役权。中国农村有很多住宅越来越高档化、类城市化,甚至于有特殊化的地役权。农村一些间隔距离较大的平房附属设施的地役权,可以用于养家禽、家畜,会产生许多蚊蝇害虫肆虐和许多臭气熏天,而在习惯法上却是认定为“可容许的范围内”行使地役权,只不过是对于污水横流他人地面的行为应当限制而已。所有这些特殊的建设用地地役权,城市建设用地地役权中是不会出现、也不会为法律所容许的。

    (2)农用地地役权

    农用地地役权,亦称田野地役权,广泛存在于农村地区和市郊,农村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地役权,古典民法称之为田野地役权。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主要类型为季节性、临时性的地役权有关,可以不长期占有需役地,仅仅利用供役地,属于单一利用权型的地役权。

    依据《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规定,全国土地类型分别是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农业用途的土地,在此基础上设立地役权,一同视为农用地需役地。

    2.分层划分的地役权

    按土地分层划分的地役权,是因为地役权人对于相邻需役土地可以分层利用。地役权可以由地表扩及地上与地下,形成地表地役权与地上地役权与地下地役权三大类别。

    (1)地表地役权

    地表地役权,是将需役地及地役权行使的范围仅限于地表的土地利用权。广泛存在于农用地地役权、建设用地地役权之中。

    单一土地使用权型地表地役权:农用地地役权的通行权、引水权、放牧权。

    土地用益权型地表地役权:建设用地地役权支柱役权、搭梁役权、通水役权、污水役权、管道铺设权、引烟役权、通行役权等,以上地表部分,均属于地表地役权。

    (2)地上地役权

    地上地役权,亦称地上空间地役权,是将需役地及地役权行使的范围仅限于地表之上空间包括建筑物的土地利用权,往往是需役地与需役建筑物两种不动产结合起来的复合型、扩展型地役权。广泛存在于建设用地地役权之中,少数存在于农用地地役权之中。建设用地地役权可以扩及需役地的建筑物。农用地之地上地役权,可以扩及需役地的建筑物(房屋、构建物、机井和可利用的水渠等),也可以扩及需役地的地上附着物(利用树木架设电线、电话线、网线等)。

    单一地上地役权:仅利用不动产相邻的需役地,不利用他人的建筑物的地役权:建设用地地役权空间伸出役权、采光役权、限制建筑役权、禁止妨碍采光观望役权、自建支柱役权、自建搭梁役权、自建管道铺设权、自建引烟役权、自建通行役权(天桥、桥梁),以上地上部分等均为单一地上地役权。

    复合地上地役权:利用不动产相邻的需役地,同时利用他人的建筑物的地役权:他建或合建支柱役权、他建或合建搭梁役权、他建或合建管道铺设权、他建或合建引烟役权、他建或合建通行役权(天桥、桥梁),以上地上部分等均为复合地上地役权。

    (3)地下地役权

    地下地役权,亦称地下土壤地役权,是将需役地及地役权行使的范围仅限于土壤的土地利用权。广泛存在于建设用地地役权之中。农用地之地下地役权,可以扩及需役地土壤表层以下埋设引水管、排水管、电源电缆线,倘若地役权人的行为对于供役地权利人有过度影响或者损害的,应当适当地给予补偿或者赔偿地上附着物的损失。

    地下管线驳接—合作地役权:相邻需役地人的供排水、供电气、网络等管线等导入供役地之中,并与供役地权利人的管线驳接,既利用其土地,又利用其管线,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线的合理利用并举。

    地下管线直通—独立地役权:相邻供役地最好为闲置土地、空旷土地等未利用地,需役地人的供排水、供电气、网络等管线,直通其闲置土地、空旷土地等未利用地,不与供役地权利人的管线驳接,形成独立的地下地役权。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56条

    相关名词:

    〖地役权基本概念〗〖以土地所有制区分的地役权〗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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