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13-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13-1 (第2/2页)

役地而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单独转让,而应当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需役地使用权、地役权一并转让。即使是部分转让,或者将承包地、需役地部分转让,无论是“一对一”或者“一对多”模式的哪种模式,物权化保障机制是对于新老、多寡需役地权利人一视同仁地保护,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不因物权主体的改变而改变,也不论物权主体、客体的多寡改变而改变。

    所谓转让,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需役地使用权、地役权一并转让。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需役地使用权转让方面分析,有广义、狭义之分。

    (一)狭义的转让

    狭义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自己享有的承包土地和需役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其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这一点,土地所有权公有制法制与土地所有权私有制的物权化方向是不一样的。

    狭义的转让,应当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完全放弃享有的承包土地和需役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有自愿放弃、自然放弃、被迫放弃之分。

    自愿放弃的,是村民应当签订承包合同而不签订合同,自己表示不愿意承包农村土地,或者村民出嫁以后表示不愿意承包农村土地的,自愿地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土地使用权。不过,其基本形式,是土地使用权人正常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的行为。

    自然放弃的,是承包人举家迁入城市户口,不再拥有承包农村土地的身份与资格,属于自然地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土地使用权的事实真相,或者承包人死亡而丧失承包主体地位的,自然地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的行为。

    被迫放弃的,是因承包人严重违反承包合同,不尽承包义务的,被发包人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或者因承包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被迫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的行为。

    (二)广义的转让

    广义的转让,是包括转包、互换、出租和抵押权实现后的转让等另类转让(俗称流转),也包括整块土地使用权或者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转包

    转包,是指原承包人将从集体承包来的田地包括需役地,转包给新承包人。新承包人享有土地使用、收益权即用益权。根据转包合同约定,原承包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收取转包的收益。无偿转包的为相当于使用型纯转包,有偿转包的相当于收益出租或者说收益转包。

    转包这一形式于2006年统一取消农业税费和增加种田人农业补贴之前比较盛行,在此之后迅速为土地出租所替代。

    2.互换

    互换,是指原承包人双方之间将从集体承包来的田地包括需役地,对换给新承包人。大多数属于无偿转包的为相当于对换使用权型纯转包,有偿对换转包的相当于收益出租或者说收益转包。新承包人享有土地使用、收益权即用益权。根据转包合同约定,对换承包土地的原承包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收取转包的收益。

    互换多发生在承包的初始阶段,承包的中期和后期阶段并不多见。

    3.出租

    出租,是指原承包人将从集体承包来的田地包括需役地,出租给村组内部或者外部的新承包人。新承包人享有土地使用、收益权即用益权,属于纯粹的有偿使用即收益租赁型转让。

    此类形式,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地使用权最普遍的形式。自从农村实施承包制以后,农民有了进城务工和做生意的自由支配时间的权利,而且这种凑热闹的势头一直是有增无减。特别是2006年统一取消农业税费和增加种田人农业补贴以后,大量农民弃农务工、经商,而将承包地出租给他人谋取收益。

    4.抵押

    抵押,是指原承包人将从集体承包来的田地包括需役地,向债权人担保债务清偿,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将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过渡期形式。如果债务人能够到期履行债务,抵押人可以如期收回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地使用权等权利。

    抵押后的转让,多发生在附加值相对较高的并可以用于融资的林地、鱼地(池)、养殖场地之中。债权人可以根据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情况,可以采取全部受让或者部分受让的办法,继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地使用权、地役权。

    广义的转让,除了以上4种转让形式以外,还有继承、赠与、土地承包权个别调整、返租倒包等形式的转让,新承包人也有全部受让或者部分受让的办法,继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需役地使用权、地役权。同样地适用于本条款的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66条

    相关名词:

    〖需役地及其使用权部分转让〗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