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71-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71-2 (第2/2页)

保法和物权法禁止抵押、转让自留地,目的在于从根本上保护私人的土地使用权。这类土地本来就数量很少,而且是每个村民家庭必须拥有的土地。如果将自留地抵押、转让掉,断定了也换不来几个钱,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困难或者家庭债务,结果将家有的菜园地搞没了,子孙后代都没有菜园地了,每年每月每天需要花高价购买蔬菜了,这就是永久性的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了。这类抵押、转让的零物权,属于禁止式、预警式、物保主义式的零物权。所有抵押、转让行为一律无效,受让自留地的当事人,应当原物返还给出让人。

    所谓“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非指自留地的荒地在内。荒地能够抵押、转让的,仅限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自留地抵押属于高级零物权,与耕地抵押之零物权属于同一个等级,仅次于土地所有权抵押之最高级零物权,这是因为自留地既是村民的生产资料,又是村民的基本的生活资料,而且各家各户的土地数量相对很少。在某种程度上,自留地的特殊作用几乎与耕地的作用十分相同。就其村民的必需品而言,其特殊作用比耕地的作用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及。自留地之菜园地,其使用价值一般均高于耕地的使用价值,每天吃蔬菜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不可缺少的饮食习惯。某些工业化、城市化国家的蔬菜价格高于rou制品的价格,中国未来也会朝着这个方向转变。

    禁止自留地抵押或转让,不仅仅是因为其是无偿使用的一类福利性土地,最主要的是从长远打算、从村民的切身利益全面考量。

    三、抵押自留山属于高级零物权

    自留山,主要用于种植果树、杂树和其他竹木,间或种植粮食、蔬菜和养殖禽畜。不排除某些自留山原来或者现在仍然是荒山。如果说要抵押或者转让这类的“荒山”,首先是要分清是否符合物权法第180条关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当然以上的“荒地”也叫“四荒地”,包括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在内。

    对比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自留山不符合抵押和转让的法律要件。其基本特征如自留地相类似。一则,自留山是家庭私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固定化的使用权和禁止化的抵押物,不宜抵押与转让。二则,自留山无须实行土地承包制,也没有使用期的限制,相当于无固定期限的永久式使用权。三则,自留山历来是无偿使用的一类私有土地使用权,一直是禁止各种流转方式的。四则,是农民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生产资料,是村民基本生活的必需品,是禁止流通、转让和抵押的违禁品,法定的物权化零物权政策,自始至终是以保护村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禁止自留地抵押或者转让。

    自留山与自留地相比,仍然有一些不同之处。一是自留山的的使用面积远远大于自留地的面积,但水浇地面积很少,土地质量不如自留地肥沃,粮食作物产量较低。二是自留山的使用范围远远大于自留地的使用范围,粮棉油菜茶麻果和林业、牧业,均可以在自留山上从事作业,但投资、管理成本大于自留地的成本。三是自留山离村民聚居地相对较远、较分散,现实价值和交换价值不如自留地的价值高,即使是能够抵押,抵押人也不会有多大的收益。四是自留地是完全不允许流转的土地,自留山则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流转的林业土地。

    所谓“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指的是于特定的情形下,自留山中成材的树木或果林可以依法抵押的,自留山使用权应当随之一并抵押。其前提条件,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来批准执行。最好方法是抵押树木或果林而不抵押自留山,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形下才选择“自留山使用权应当随之一并抵押”。

    村民将树木或果林抵押给集体,并以其自留山使用权的全部或者最好是一部分也抵押给村、组集体。等到抵押权实现以后,如果有需要,抵押人可以租赁的方式“返租”以前的“自留山”。这样的话,抵押人能够重拾自留山的使用权,原自留山使用权人的抵押风险就容易在集体内部化解一些。

    自留山与自留地都是高级零物权,其基本特征是私权化、固定化、禁止流通化的禁止式、预警式、物保主义式的零物权。但自留山比自留地的灵活性大一些。不过,虽然有其灵活性,其发生的概率应当不大,属于个别情形的“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自留山抵押属于高级零物权,与耕地抵押之零物权属于同一个等级,仅次于土地所有权抵押之最高级零物权,这是因为自留山是村民固定化了的生产资料或者生活资料,与自留地使用权的性质基本相同。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84条

    相关名词:

    〖法定不得抵押的范围〗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