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91-2 (第2/2页)
使抵押权归于消灭。”实际是,将未通知抵押权人的转让视为有效,同时认可抵押权人有追及权及受让人有涤除权。物权法在对担保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进行总结整理的基础上,假设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新规则:区分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而规定不同的法律效果。(梁慧星:《物权法》基本条文讲解,载《物权法名家讲座》第46~47页) 抵押财产特许转让立法过程,从早期民法通则的从宽转让至中期的担保法开始从紧转让,到物权法的权衡放松转让,逐渐完成了从不允许到允许和特许的整个过程,形成了抵押财产特许转让的立法机制。 以上梁教授的介绍可能还忘记介绍了另外一个修改法律条文的细节。2005年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编著的《物权法(草案)参考》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这种规定,是物权法草案第3稿的样式,而现行的物权法是2007年颁布的第8稿的样式,已经删除了“行为无效”的这一句规定,用“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债权的除外”的新规定来替代,更加精确与得体。2005年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全国对于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大讨论,并对参会者人手一本那样的《物权法(草案)参考》,想必梁教授也肯定得到一本。但他忘记了在“《物权法》基本条文讲解”中介绍了。 不过,以上关于“追及权”和“涤除权”概念,是关于传统担保物权的概念。其物权化目标指向与“抵押财产特许转让”环境条件下的“追及权”和“涤除权”概念有所区别。可以说,传统担保物权意义上的“追及权”和“涤除权”,是更加完整和更加清晰的物权请求权。从担保法到物权法,就相对复杂性一些,其法律关系和当事人的法锁关系,总的为两大层次,每个层次又分为若干个层次,要采取层层剥笋的办法来解决。 2.立法专家的权威解读 20多年来,中国的法学界与社会的各界人士对于抵押人提前转让抵押财产的问题非常关注,在司法实践经验中也总结出了一套门道。三番五次的修改后,遂使得此番日臻完善。 关于“抵押财产特许转让”问题,确实牵涉到许多焦点难点问题,要在非常状态中将新法与旧法衔接,平衡抵押权人、抵押人和买受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合理地履行义务,确实不是一件易事。由全国****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实际上是由王胜明、姚红、杨明仑等几位负责人牵头,由近20位立法专家共同研究编写成功的。其间,对于本条款的立法背景作了很详细的介绍,对于本条款的中心思想作了详细的解释。
权威解读文本中对于本条款的立法目的与理由专门作了以下说明: 第一,财产抵押实际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担保,抵押物转让,交换价值已经实现。以交换所得的价款偿还债务,消灭抵押权,可以减少抵押物流转过程中的风险,避免抵押人利用制度设计的漏洞取得不当利益,更好地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担保法规定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也就是说,只要是通知了抵押权人并告知了受让人,抵押权人就不能阻止抵押人的转让行为,而只能在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债权的价值时,要求抵押人提供担保。但抵押财产的价值是随着市场价格波动的,抵押财产的价值是否明显低于债权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与其为抵押权的实现留下不确定因素,不如在转让抵押财产时,就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 第三,现实中往往是在实现抵押权时才发现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已转让了抵押财产的情况,此时即使宣告转让合同无效,转让的财产可能就无法追回。而转让抵押财产前就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防止以后出现的一系列麻烦,节省经济运行的成本,减少纠纷。 (参见王胜明主编,姚红、杨明仑副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第414页) 以上三点,是立法专家的精辟论述与核心提示,实际上是代表了广大的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的正确意见。笔者估计,虽然对于“抵押财产特许转让”问题进行了20多年反复的研究,而最关键的是2005年至2007年对于“物权法草案”匠心独运的修改完善。笔者全文归抄上面的精辟论述与核心提示,为的是让大家分享一下立法专家的杰作,认真领会本条款的实质内容。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91条 相关名词: 〖抵押财产特许转让〗〖前置式和兜式抵押财产特许转让〗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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