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文学价值,我们高估了凡人?(下) (第3/4页)
是高手,这被人当成法诀来总结他了。只有倚天例外,倚天开头就提到高手。而我认为,倚天是金庸除鹿鼎记之外,文采表现最好的一个故事。 强调故事主角,一定要用合适的方法,在第一时间塑造出主角形象来,慢条斯理的写,会导致作品拍子打乱。 忘语在第一章的文字,朴实到不行了,明显是学了山药蛋派的文风,看他的落笔点,就知道文采水平,远远高过你所推许的那个“楚国”,写什么神渊古纪的那个。 最大程度使用实物来烘托环境,最大程度节省无用的修饰词,尽力强调有用的写作元素。这都是严肃小说的写法,用到通俗文学上,可以说是,文采绰绰有余了太多。 从《凡人》的开头也可以看到,忘语的写作尝试,绝对不是头一回了,他肯定是个文学青年,自己经常有练笔习惯的,对于写作有一定的摸索经验。不然,行文不可能带出浓烈的个性感来。纯粹的文字个性,不是故事个性。他的文字,质朴天然,语言节奏轻和,显然是,走过了写作青春期的写手,写作上的个性,与文字的语意融合甚好。拿出第一章里最有说服力的句子来说明: “第二天中午时分,当韩立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背着半人高的木柴堆,怀里还揣着满满一布袋浆果,从山里往家里赶的时侯,并不知道家中已来了一位,会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客人。” 我的落眼点是在“来了一位,会改变他一生”,在这里,说明什么问题? 说明忘语在写作上,已经建立了写作节奏意识。跟猫腻那种目前都还要靠长句炫耀莫须有的写作才华的,写手,与那种据说文采很好的人相比,忘语已经超出很多了,从写作的主观意识上说,他已经走出了挣脱了表达强迫症的约束,开始考虑读者的阅读体验,因此,愿意在断句和文意传达上花费心思。 他的文采水平,得78分是公道的,是应得的,因为他已经把写作,从表达性,自发意识到“传达性”的程度去,已经开始考虑读者心理了,不再是一个劲的卖弄自己的文字技术了。当然,忘语的文字技术确实也没有特别好卖弄的,他词汇积累上有所欠缺,就算想卖弄文采,也不好搞 再来对比《神渊古纪》的文字使用,借用一个段落:“如此地千年万载,也许在谁也说不准的某一天里,光阴的力量终于在无形中推动了一粒火花,它的热度本来被环绕四周冰凉的水完美地抵消,然而在这一触下,牵引的力量微微发生了偏移,再也不能将它留在纵横复杂的平衡之网中,它疾速地坠落,穿过茫茫数万里,烧灼阻碍自己的水雾和土屑,铿锵地击响一簇又一簇的火花,带动着五行之力展开彼此间的碰击。” 这种文字,特色就是满篇形容词,氛围渲染过度,生怕布景力度不够深刻,但是那种暧mei的氛围感营造,力度远不能跟忘语通过三言两语,黑漆漆的屋顶,带霉味的棉被,画面剪影所塑造出的文意铺陈,力度是不一样的 什么“完美的”“微微的”,切,搞什么名堂,设计中微子对撞机呐,文章的写作,不需要“碎”,而关于精准性概念的传达,不是通过程度副词来完成的,而是在于你对文句要素的把握。拿捏准了,寥寥几个句子就足够使用,摸不到门路的话,废话三千字,还是觉得不够用。 而且长句和情绪递结句过多,这样就说明,作者喜欢废话,一个固定的情绪,可以说上三百字,这个是鼓励读者跳句的写作方式,因为你语意高度重复,我把握到要点之后,马上可以抛弃你冗余的废话。 讲到这里,说说为什么从一开始在百度冒头,我就建议忘语改成一天一更的具体原因。 因为忘语原来的作品内容,长短句组合搭配用的很好,句式非常耐人寻味,文句美感相当有型了,到后来,写作速度提高之后,他的故事讲述力当然还是很出脱的,可以从内容上看出来。但是文采表现就有所下降。好像逼句,句子没有那种优柔从容,成竹在胸的感觉了。 而那样的句式,徐胜治的文章里,处处都是。人家对于句子的掌握,对于内容的错落搭配,对于字眼的遴选,那水平叫一个高。 忘语应该像写作早期那样,斟酌行文格式和表现角度。现在忘语写打斗写智斗基本有了很多经验的,好像不用费力就能写出很多来,但是环境铺陈比以前有了退步的,就是因为对于行文格式,看重程度不如上架之前那样肯用心琢磨了。 很多年龄偏小的读者,好像更喜欢忘语现在的行文,觉得早期内容太黯淡,没有多少亮点。 最典型的就是,前几天,忘语写了一个非常没水平的章节,就是“955再遇古魔”。但是很多人说写的好,我现在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他们会那样说。 955章里这个内容——“你隐匿出现在这里,不要告诉我只是为了和我闲聊来的。”韩立默然片刻,突然冷笑起来。 忘语自己也意识到,笔下写了很多“闲聊”吧,那样的内容,简直就是破坏格局的,在韩立筑基完毕后,他对炼器和阵法产生兴趣,他是怎么跟齐云霄和辛如音交涉的?而古魔的心智,还不如当年的韩立?竟然废话那么久,他闲的呀。这就是明显的降低写作水准的地方了。但是可能会有很多小读者觉得,把古魔的企图用白话说了明白,感觉哎呀有冲突好看啊,其实我觉得这样写,就破坏了忘语那种半敛半放的写作风格,暗线外放成了明线争斗,那不是跟神机学了吗?神机现在就是这样写,写出《阳神》来,看着确实精神,但是这样的行文方式极易出bug不说,还并不符合忘语本人的语言风格和描述风格。忘语的优势都无法发挥出来。这样的章节如果多了,作品档次都会往下掉。
写作风格的变化当然不是不可以,但是一定要谨慎,不可以一味的妄自菲薄,忘语的风格不差,没有必要随大流去效法番茄和神机他们的叙述模式,那样的作品,现在网络上实在是太多了,真的是牛毛一样的,泛滥了,能留下来的,必然是极少数,而且可以风光一时的,也只是少数人,番茄的作品能够一红再红,不是因为别的缘故,而是他的叙述个性和文字个性天然吻合,那就是他的风格了,他不效法别人。结果出现很多人效法他。也看学的程度,会学的人,就能学到优点,不会学的,闹不好连自己的优点都丢掉。邯郸学步到最后,只能爬行那也可怜的很。 忘语的故事风格很特别,应该是摸索自己的叙事方式,不建议忘语去模仿流行写手,因为不符合作者的写作个性。忘语可以参考人家对高潮片段的把握,以及煽情的策略。但是要结合自己的叙事模式,不能因弃自我,因为你完全不比他们的类型差,只是你还不够完善。 忘语的写作用语,经常会出现字句重复,这是很多人都指出过的问题,因为没有办法,他貌似根本就习惯不了节奏太快、内容太疏松的讲述方法,本身的构思方式就不是那样的。好像根据我的观察,他考虑故事的时候,明显从故事构成上,就比别人复杂很多,就像别人都在考虑“1加1”的概念,故事进度是一拍跟一拍的,但是忘语的故事构成,在脑子里幻出形状时就是“2乘2”的铺展方式了,故事密度和角度都比别人丰富的多。这就是我一再称道的,故事结构和故事讲述上的天分,这个应该是天生的。对于情节线路的多面把握。这是很好很难得的事,多少人都眼巴巴的求之不得。如果仅仅因为快节奏的叙述而舍弃自己的这项天分,真是人神共怒,令人发指的行为了。 《凡人》故事中可见的写作技术、技巧,我的角度看,在魔宗侵袭越国之前的部分,表现尤好。文风非常有个性特色,其时读者干预作者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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