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下的帝国_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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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 (第2/2页)

。”清黄遵宪《人境庐诗草笺九姓渔船曲》:“敢挈阿娇贮金屋,弹章自骇满朝惊。”《宋史赵鼎传》:“荐举之人,除名甫下,弹墨已行。”《唐书崔隐甫传》:“隐甫劾状。”

    [奏状]状是封建社会的上行公文体,用于陈述事实。冠以奏,就是向皇帝陈述事实的公文。汉代及以后又多成诉状。《后汉书杨秉传》:“南阳太守张彪……以车驾当至,因傍发调,多以入私,秉闻之,下书责让荆州刺史,以状副言公府。”

    [万言书]上天子的长篇章奏。宋赵长《朝野类要》:“万言书,上进天子之书也。若上公侯,则名之曰长书。”《宋史王安石传》:“安石议论高奇,……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

    [奏折]奏疏体之一。亦称“折”、“折奏”。因用折本缮写,故名。明制,奏折有题本和奏本之分。题本用于公事,用印;奏本用于私事,不用印。皆经通政司转内阁入奏。清制,关于例行之事用题本,亦送通政司。紧要之事用奏折,奏折初在宫门陈奏,迨军机处成立后,改送军机处转奏。光绪庚子后,废题本概用奏折。奏折页数、行数、每行字数,皆有固定格式。

    [封事]奏疏体之一。百官上奏机密事,为防泄露,用皂囊缄呈进,故称封事。亦称“封奏”、“封章”。《汉书宣帝纪》地节二年:“而今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后汉书光武纪》:“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汉置八仪,密奏阴阳,皂囊封板,故曰封事。晁错受书,还上便宜,后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机密也。”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封事,主于陈事机密,冀君独览。”梁任昉《文章缘起》:“封事,汉魏相《奏霍氏专权封事》。”元明以下封事少见。

    [副封]奏章的副本。汉代上天子的奏章有正、副二封,尚书先检查副封,不合者不奏。自魏相为御史大夫后乃废止。《汉书魏相传》:“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自去副封,以防雍蔽。”

    [劾}即弹事。亦称“劾状”、“弹”、“奏弹”。明吴讷《文章辨体》:“《汉书》云:‘群臣上奏,若罪法按劾,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谒者台。’是则按劾之名,其来久矣。”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劾者,法有罪也,亦谓之弹。弹,行丸也,抨也。以法抨有罪,若行丸也。奏书之属也。唐门下省六书二曰奏弹。主于案举臣罪,议从国法。”

    [奏札]古代上行皇帝的一种公文体。札用于陈事,奏札则用于向皇帝奏事。唐代奏事,非表非状者称札子。宋人称札子。

    [折]明清两代的上行公文。清吴曾棋《文体刍言》:“折,叠也。书所言于纸而叠之,取其便于上进也,故谓之折。”明清以后,始有折。上天子者曰奏折,上长官者曰手折。”

    [片]清代奏章的附件。清林则徐《密保永昌府知府张亮基片》:“不揣冒昧,谨合词附片密陈。”

    [奏启]是一种古代公文体,晋代以后才盛行起来,既当表又当奏。在陈述政事时启与奏的作用相同。在让爵谢恩时,又与表的功能相同。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晋来盛启,用兼表奏。陈政言事,既奏之异条;让爵谢恩,亦表之别干。”

    [驳议]奏疏体之一。汉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尚书省)有所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清王兆芳《文体通释》:“驳议者,立议求是,斥人议之不纯也。李善曰:推覆平论有异事,进之曰驳。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赣议异。李充曰:驳不以华藻为先。主于进言指误,胜以纯正。”清吴曾棋《文体刍言》:“驳议,理之是非,不能以一人之言为定,于是有驳。驳之云者,去其不当,以归于当也。主于反复诘难,曲尽事理为要。汉世始立驳议之法,唐以来中书之官兼以主封驳为职责。”

    [章奏]上奏天子文书的总称。亦称“奏章”、“笺奏”、“章表”。汉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梁刘勰《文心雕龙章表》:“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宋欧阳修《太尉文正公神道碑铭》:“其后公薨,史官修《真宗实录》,得内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荐者。”

    [奏议]上天子之文的通称。包括疏、奏、表、上书、封事、札子、对策、弹章、启、笺等。梁任昉《王文宪集序》:“奏议符策,文辞表记。”清《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涵芬楼古今文钞》均立“奏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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