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下的帝国_也谈明朝的科技发展与满清的对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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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谈明朝的科技发展与满清的对比 (第4/4页)

叶向高的事迹,当时利马窦死后,明朝政府赐予葬地“时有内宦言于相国叶文忠(叶向高)曰:‘诸远方来宾,从古皆无赐葬,何独厚于利子?’,文忠公曰‘子见从古来宾,其道德学问有一如利子者乎?如无论其它,即其译《几何原本》一书,即宜钦赐葬地’”明朝的内阁首相如此看重几何原本,可见胸襟见识不凡。

    再拿一个有代表性的,明末著名的反清志士,和满清不共戴天逃亡日本的朱舜水说“世人必曰:‘古人高于今人,中国胜于外国。’此是眼界逼窄,作此三家村语。”(《与陈遵之书》)这又是何等豁达,是何等自信开放的胸襟。

    李申在《中国古代哲学和自然科学》说的好,明朝“没有人号召‘师夷之长’,因为根本用不着号召。明朝人对待各种技术的一般态度是:只要好,我就用,不管它来自哪里。”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心态,尽管当时西方殖民者多次侵略sao扰中国,被中国军队打败,但明朝政府依然能够积极的向被自己打败击退的敌人身上学习好的东西

    正德十六年,明朝政府下令将占据屯门的葡萄牙人驱除.明军当时的将领是汪鋐,葡人被打的溃不成军,死者狼藉,很多人被明军俘虏,就连从暹罗开往中国的葡萄牙船只也大部被捕获.剩下的葡萄牙人眼看要全军覆没,只得连夜溃逃而去.汪鋐在屯门打败了葡萄牙人之后,缴获了许多葡萄牙人使用的枪炮.他马上上疏给明朝政府,认为这个兵器发展的潜力很大,威力很大,要求大量仿制改进并装备部队.明朝政府马上听从了汪鋐的建议,并提升汪鋐为右都御史,专门负责这件事情.以后明代的火器基本上都是相当敏锐的紧跟整个世界的动态,一发现最新式的火器,马上就是不遗余力的大规模仿制和改进,并且自身独立研制和创造的火器的能力也在不断增长,到最后无论在火器的研制还是火器的装备规模上已经有反超西方的趋势。

    甚至对于来访的西方人,明朝的官员都不会放过他们随身携带的火器,而是要拿去研究仿制。

    在1585年出版的西班牙人门多萨著的《中华大帝国史》中记述菲律宾群岛圣奥古斯丁会主教马丁.德.拉达修士和他的同伴遮罗尼莫.马丁修士以及同行的西班牙军人到明朝来联络消灭中国海盗林风的事情,其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下一天,总督派人去访问我们的人,向他们要一把剑,一支火绳枪和一个火药桶:因为他要据此制造。我们的人把这些送去,后来得知他们仿制了,尽管不那么完全相同。”

    然而到了野蛮封闭僵化的满清统治下,这样开放自信从容的态度是荡然无存了,满清统治者不仅自己不主动寻求对西方先进事物的学习,甚至当这些先进事物已经送到满清那些愚昧残暴的头目那里的时候,还是仅仅被他们当成玩物,这和明朝相对照,是相当可怕的对比。1793年,英国派遣到清朝的使者马嘎尔尼在送给乾隆的礼品包括各种当时世界上先进的仪器和武器,“礼品介绍中专门提及了榴弹炮、迫击炮以及*、卡宾枪、步枪、连发手枪”,然而所有这些在那个愚昧残暴的乾隆看来,仅仅成了是他个人的玩物而已,这些送上门来的先进武器,对满清没有任何影响,一只到了几十年后,满清在使用的还是两百多年前明朝时代的武器,甚至更为落后,被英国教训的头破血流,摇尾乞怜求饶的时候,这才知道要去学习,而这时的满清已经成为西方殖民强盗的奴才和代理人了。对比明代,只能认为这不是发生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文明内的事情。(还有南怀仁的蒸汽机以及应用设想,愚昧而又残暴的康熙是怎么对待的呢?和他的孙子实在是一路货色)

    《清代前期海防:思想和制度》一书的作者王宏斌曾经做了这样一个比较

    “明代中后期中国出使琉球使臣所乘封舟尺度如下,1533年封王尚清,舟长17丈,宽3.16丈,深1.33丈,造船度量约为537个单位;1633年封王尚丰,舟长20丈,宽6丈,深五丈,造船度量为1200个单位”,这样的船只和欧洲当时一般的商船是差不多的,在同一个水平上。

    到了满清时期“1663年封王尚质,张学礼出使乘坐的封舟长18丈,宽2.2丈,深2.3丈;

    1684年,长15丈,宽2.6丈

    1719年,长10仗,宽2.8仗,深1.5仗

    1756年,长11.5丈,宽2.75丈,深1.4丈

    到了1800年,长只有7丈,宽2.75丈,深为1.3丈

    赵文楷问为什么如此小,‘抚军以闽县海船但有此等’对,由此可见中国的民船制造技术,在满清统治时期是处于不断退步的过程中”

    为什么会这样呢?王宏斌明清两代的海防思想做了一个对比。明代的海防思想是认为敌人来自海外,应该把它堵截消灭在海上,而满清统治者是“重防其出”,认为海上的敌对势力(反清武装)出自国内,必须严格限制出海,断绝接济,所以“重防其出”的海防主要对象是国内,岸防是重点,水防是辅助,“限制民船制造规模,技术以及航海能力,把移民海外视同是叛逆行为,勒令禁止”。

    1717年,康熙统治下的满清觉得“海外如吕宋,葛喇吧等口岸多聚汉人,此即海贼之薮”,于是要求禁止南洋贸易,还要控制渔船商船。

    接任的雍正也不逊色他的父亲,这些满清的统治者对海洋的恐惧,汉人的恐惧已经到了荒诞的地步,连渔船他们都觉得不放心,认为广东的“拖风渔船规模大,可以冲风破浪,恐生jianian猾,建议全部拆毁”,有人提出反对,认为渔船太小了,根本无法深入洋面捕鱼,雍正听了之后坚决否决他的反对,于是廷议的结果是“广东渔船梁头不得过五尺,舵手不得过五人”,雍正的批令是“禁海宜严,余无多策,尔等封疆大吏不可因眼前小利,而遗他日之害”。

    但是这样的限制,还是不能让清廷的统治者走狗满意,“不知梁头虽系五尺,其船腹甚大,依然可以冲风破浪”“请议定其风篷,止许高一丈,阔八尺,不许帮篷添裙,如果船篷高阔过度,即以jianian歹究治”,此外还要对淡水携带加以限制。可笑的是满清统治者甚至把船只压舱的石头都看成对他们的统治有威胁,在乾隆统治下的1756年。规定“出海渔船,商船每借口压舱,擅用石子、石块为拒捕行凶劫夺之具。嗣后,均止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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