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记_文 祸(三)--临安十八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文 祸(三)--临安十八年 (第2/4页)

……比如说,右朝奉郎,王趯。

    ~~~~~~~~~~~~~~

    绍兴二十二年,一个令官场中人,尤其是令秦桧一党人员目瞠口呆的消息传出,右朝奉郎任全州知府王趯因为“为逐臣传递书信”,被撵去湖南,成了一个小小的编管。

    大为惊讶的官员奔走相询,希望摸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长脚相公的想法变了吗?这是要发出什么样的信号?还是新一轮洗牌的开始?

    ……然后,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后,无数人,包括王趯在内,泪流满面。

    当时,有一位在海南呆了快十年的姓李的官员,很希望回到内地来,于是,他给秦桧写了一封信,请王趯代为转达。不久,信送到了秦桧的手里,他一边拆开信看,一边用一种很随意的神情问送信的人,“李参政今何在?”

    李参政现在在那里啊?

    使者回答说:“李参政今在全州,与王知府邻居。”

    李参政住在全州(广西)呢,和王知府是邻居。

    这还了得!

    秦桧勃然大怒,立刻下令,严查这位“李参政”何以胆敢擅离贬所,而那位胆肥到敢于先斩后奏的王右侍郎,则直接被下了狱。

    没几天,事情查清了,“李参政”还好好的呆在海南呢。和王知府做邻居的人中,倒是有一位“李将军”。

    那个脑子短路的信使下场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没能翻案。面子上下不来的秦桧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弄错了,索性用“代逐臣递书信”的罪名,把他贬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这样的事情并非一起,没有旗帜鲜明表明立场的贬所官员们,倒霉的不是一位两位,拒绝追究王庭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声,想要保护吴元美的孙汝翼,都先后遭到处罚,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张棣之千方百计想要给胡铨再加个罪名弄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

    上面说到的“李参政”,曾任参政知事,叫李光。

    ……和赵鼎、胡铨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阁上的李光。

    他曾经是秦桧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后来,他转变立场,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桧,从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贬,是在绍兴十一年,贬所在广西,绍兴十四年,他再被贬移,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性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名,勒停。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

    “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1984》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般的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华丽的总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过,正如同民主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尝没有过壮怀激烈?

    “大金必欲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