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祸(三)--临安十八年 (第3/4页)
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在当时,秦桧的刀锋所及,天下文士无不战战,就连北宋重臣,史学巨擎的司马光,竟也不能保护声名于身后。他以私人身份记录的《涑水记闻》,在绍兴六年,由相臣赵鼎“受上谕”,安排范冲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后,最荒唐的事情发生了: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来,言之凿凿的强调说这本书和司马光绝无关系,实属伪作,请求朝廷禁毁此书。至于收留司马光后人,抚养司马伋长大的范冲,更被他尖锐指摘,说他败坏了先人名声,不管流放还是杀头都罪有应得。后人读史至此,真不知当哭、当笑? ~~~~~~~~~~~~~~ 说几句或者不该说的话,在这件事情上,我的观点,倒是和秦桧走得更近一些。 何珫这件事做的……至少,在我看来,很可疑。 何珫,是马伸的学生,也是他的外甥。据说,他手里一直都收藏着马伸写的原稿,一直很想为马伸争个清白,但顾虑到“秦会之凶焰方炽,岂可犯邪”,才咬牙隐忍。 这一忍,他就忍到了绍兴二十四年,这一年,他梦见马伸,据说,马伸在梦中告诉他,你要给我求一个清白。于是,他第二天就带着那份原稿进宫,之后的事……大家已经知道了。 我当然没有任何证据,我也无意假装说我对自己的判断极有信心……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写在这里。 在第一次阅读这段材料时,我就感到了一种轻微的不适,何珫给我的感觉,更象是一个“投机者”而非一个“勇士”。 绍兴二十四年,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都会明白,秦桧的权势和辉煌已经远远超过了蔡京,成为了有宋开国以来最强大的权相,但同样,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也应该还记得,有宋开国以来,那些二度、三度甚至曾经“金殿五度宣麻”的大臣们,都经历过怎样的起伏。 同时,秦桧……他已经老了。 历史上,秦桧死于隔年的绍兴二十五年,在当时,他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而最妙的是,我们都知道,在宋朝,文官基本上是不会死的,即使是威重如秦桧者,也只能把那些让他切齿不已的对手们投向越来越远的边角,却不能直接送进风波亭。历史上,我们也看到了,何珫次年便已收获。 他只等了一年。 所以,我不喜欢何珫,也并不认可他说的“真相”,我甚至不觉得他的名字应该和胡铨、王庭珪们这些人放在一起。 那个时代自有真正的勇士,不需要努力堆砌更多的名字。他们站出来,激于义愤,或是对特定人物的忠诚,或者只是对某种精神、信仰的忠诚,虽然无能为力,却尽最大可能去鼓与呼,去向着火头冲刺。 比如说,那两位连名字都没留下来的优伶。 ~~~~~~~~~~~~~~ 绍兴十五年,赵构把望仙桥的一座府第赐给了秦桧,于是百官都去道贺,场面非常热闹。 那天,有一位伶人表现的特别出色,把大家都逗得非常开心,在气氛快要达到最高潮的时候,当秦桧正要坐进摆在场地中央的座位,把活动摆进到下一项议程时,他突然把自己的包头扯掉,露出来一个很奇怪的发型,而且用方巾折成“双叠胜”,顶在上面。 他的搭档问他:“此何镮?”这是什么发型啊? 镮,通鬟,在当时,是女人扎的发型,所以才会这样问。 他说,这是“二胜鬟”!(二圣还) 一句话说出,满场已是鸦雀无声,他们却还嫌不够,那个搭挡重重的打了他一下,说:你把太师交椅坐稳,收钱收东西就行了,这个(迎取被金人抓走的宋徽宗、宋钦宗还朝的)事情,丢到脑后去! 于是,“一坐失色,桧怒,明日下伶于狱,有死者。” 如是人物,青史竟无名。 诚如先生所言: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仆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 秦桧所作的,远不仅是禁私史。 “自高宗建炎航海之后,如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之类,初甚圆备。秦会之再相,继登维垣,始任意自专。取其绍兴壬子岁,初罢右相,凡一时施行,如训诰诏旨与夫斥逐其门人臣僚章疏奏对之语,稍及於己者,悉皆更易焚弃。繇是亡失极多,不复可以稽考。逮其擅政以来十五年间,凡所纪录,莫非其党jianian谀嬖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度比在朝中,当取观之,太息而已”
秦桧的目的,自然不问可知,但秦桧的努力,也终于失败。虽然他对于那些历史研究者们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使得学者们在使用这一时期的原始史料汇编时,总得多作几方面的比对,甚至到了要把金人方面的资料置于更权威考量的地步,但……细节终究只是细节。 再把青树枰的细节重写一百遍,也改变不了整个桂军都被吃光抹净的事实,再把长津湖的损失写大一万倍,也改变不了跑路的是联合国军的事实……今天的普通人,只要没进文史圈子,九成九根本就不会去看南宋初年的“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但是,西湖边上,那个是坐着的,那个是跪着的,谁不知道? ……足矣。 ~~~~~~~~~~~~~~ 上面讲到了“秦桧死于隔年的绍兴二十五年”,当时,秦桧仍在相位。 ……死在相位上,有宋前例来看,乃是极大的异数。 无论以因果报应天公有眼的传统角度来看,还是以紧张刺激分秒必争的好莱坞角度来看,秦桧之死,都是极具戏剧性,张力极强的一个事件。不要说差一周、一天,甚至只是差上一个时辰,很多事情,可能就会发生完全不同的,血淋淋的变化。 绍兴二十五年的秦桧,正如光绪三十四年的那拉氏,也如民国三十七年的*,在一种纠缠了几十年的刻骨仇恨驱使下,要在自己离开前,把没有了断,又还能够了断的事情,做个了断。 当渣滓洞的枪声响起,当珍妃井口水花飞溅……这一切,本来也可能发生在临安,用今天的话来说,当时已经发展到了只差“临门一脚”的地步。 “秦桧擅权久,大诛杀以胁善类。末年,因赵忠简之子以起狱,谋尽覆张忠献、胡文定诸族,棘寺奏牍上矣。桧时已病,坐格天阁下,吏以牍进,欲落笔,手颤而污,亟命易之,至再,竟不能字。其妻王在屏后摇手曰:“勿劳太师。”桧犹自力,竟仆于几,遂伏枕数日而卒。狱事大解,诸公仅得全。” 绍兴二十五年,本来应该是血色弥漫的一年,这一年中,秦桧苦心积虑,制造了“大逆”案,除了要把老对手赵鼎灭门外,还要把其它对手如张浚、胡铨、李光等一网打尽。因为这是他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