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孔之见:反正呢,我就想当县长夫人,谁当 (第2/2页)
列斯达可夫二三事》放在一起,而非作为《清史稿》又或者《清代捐官制度研究》的参考。 可是,在很多细节上,这个故事又是颇能以假乱真的,因为它的确巧妙的把一系列真实的背景与事件组合进了当中: 捐官,这是真的:清代捐官制度,始于康熙用兵西北年间,大盛于乾隆后期,按原文中设定的乾隆57、58年,名臣凋零,积弊深重,许多事情已到了足以让雍朝旧臣们触目惊心的地步,自然,也包括了曾经一度还有所节制的捐官制度。 县丞,也很合理:虽然吸毒上瘾,没法截断掉捐官、赎罪带来的财政收入,但一直到嘉庆年间,清廷都还能守住一定的底线,绝大多数情况下,“纳捐为官”换到的,也就是一个“享受县丞级别”,这里如果直接来上一个“掣签得知县/知州”,就太过荒唐,也就不是钱泳这种游幕天下,出入督府,谙熟官场规则的人物所应当写出来的了。 三级跳,仍然可以解释:因为他被分发的地方是河南。癸丑年,即乾隆五十八年,混元教首领刘之协在河南东部起事,失败被捕后脱逃,官府全力搜捕,却一直没有收获,一年多以后的冬天,冉阿让赤手空拳砸开理发铺的窗户,拿回了为他带来十九年苦刑的面包,紧随其后的那个春天,被清廷称为“川楚教乱”后世则通常名为“川楚白莲教农民起义”,持续九年,震动天下的大事件便正式触发,其中有大量混元教徒参与,河南东部、南部都被起义直接波及。如果刘市长所捕“巨盗”,所破“大案”是这条线上的人、案,那他的快速提拔完全可以解释,在同一时期,大批汉族中下层官员依靠军功快速上升,其中有的是比他更快、更耀眼的人物。 甚至连“痧”病,都是很合适的:一方面,出门在外,消化系统的急病并不稀奇,另一方面,众所周知:砒/霜中毒的症状,和绞肠痧发作时的表现,是非常接近的。 事实上,这个故事最传奇的部分,大约应该算是它的结局,同时,这也是最难把“合理性”三个字落实到位的部分:一个如此狡猾、凶狠,甚至连死者的妻子都牢牢掌握的大盗,居然会只因为一名老捕头的一句话,就果断自尽,放弃已经到手的一切吗? 更不要说,与江州盗或池州守们的结局不同,刘市长显然没有被清算,他的妻子---以及两名妾侍,从容的为他办理了后事,结割了浮财与不动产,带着他任上的积蓄,安然返回家乡---考虑到刘夫人前来见面时“衣履甚破,行囊罄竭”,这些财物显然都来自刘市长的任内。 这不对,这很不对。 江州盗的结局,是“每人痛打一百大棍,取了供状,招了先年不合谋死陈光蕊情由,先将李彪钉在木驴上,推去市曹,剐了千刀,枭首示众讫;把刘洪拿到洪江渡口先年打死陈光蕊处,丞相与小姐、玄奘,三人亲到江边,望空祭奠,活剜取刘洪心肝,祭了光蕊,”,池州守的结局,是“即缚之,鞫得实,库金凡八万两”,与之相比,河南刺史的退场,实在是太温和了,上、下、左、右、内、外,都是按照一名官员突发急病死于任上的规矩来办理的:除了沙卡沙和尚,和钱泳钱作者以外,没有任何人把他当成罪犯来看待和处置。
当然,从小说的角度来说,这并没什么问题:就像我们都很熟悉的各种传统故事一样,当道士---或和尚,以及其它不同宗教、不同种族、不同性别、不同性取向的能力者们响亮喊出:“孽畜,还不现出原型!”时,一切便告结束,讲规矩的妖怪,便不当再作无谓的反抗,迅速的就地一滚,变成一只狐狸/猴子/老鼠/被阉过的金毛犼……静静等待修真者的裁决,就像是阿婆钟爱的那些场景一样:当凶手被叫破真身,他们便立刻萎缩成了干枯的小人物,再没有之前残杀屠戮时的力量与意志,只能眼睁睁的坐在那里,任由手无缚鸡之力的白罗或玛波小姐们摆布。 ……但是,即使不把这当成小说,这个结局,我感觉,也应当,也能够来作出足够合理的解释: 比如说,沙捕头,这个人,他真得存在吗? 在这个故事中,刘夫人是一个很模糊的形象:“谁当县长我无所谓”当然只是一个玩笑,但她前面如此轻松就被人摆布,配合对方两年之久,事后却能够从容的收拾局面,把刘市长宦海所积带走,前后展现出的能力,简直判若两人,与之相比,为对方办理后事,收拾骨殖,不显出有半点仇恨的意思,都已经不算什么了。一个这样强力的女人,我们揣想她能够像大利拉那样,耐心的窥查出刘市长的弱点,又能够和谢小蛾一样,等到,或者是自己布置出合适的机会,来“春擒于内,兰死于外,获赃收货”,也并非是不可能的罢?至于说她先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将刘市长当作自己的丈夫,耐心的为他安排后事,整理积获,事后又为了亡夫的怨恨而将真相散布,使钱泳们能够知晓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是完全符合她前期表现的动作罢? -------------我是还想探索一下上文技巧的分割线----------------- 正如前面说过的,这篇笔记的文字很一般,悬念布置也差劲的很,几处可以略显紧张或疑问的地方,都一开始便早早的透了个底朝天。 但,纵然如此,这个故事的结构,还是让我看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作者似乎是在有意识的营造一种循环,一种镜视。 刘老捐死后,刘市长“抱持殡殓,寄棺古寺中”,刘市长死后,刘夫人“亦为殡殓,寄棺于某寺”。 刘老捐的仆人被刘市长收服,配合他转换身份,这中间作了很详细的描写,刘市长的两名妾侍同样被刘夫人收服,配合她完成了对刘市长后事的办理与财物的收集,虽然没有作具体描摹,却能够想象其中的过程。 刘老捐的身后物,被刘市长冒取,因此而得富贵。刘市长的身后物,同样被刘夫人冒取,并同样得到了足以奉养下半生的富贵。 然而啊,如果这里真得是镜像式的写法,那,那两名追随刘夫人南去的妾侍,就让人相当挂念了,毕竟,我们知道的,在镜像的左侧,那位被刘市长收服并配合他行事的仆人结果是“又死”,假如我们继续推演下去的话…… 我看,咱们还是换个话题罢! -------我是贴出康熙年间池州守事件记录以供对照的分割线--------- 盗冒太守名到任 康熙甲辰,池州守郭某领凭赴任,中途被盗劫,眷六十余皆歼焉,惟妻及幼子得生,盗竟掩为己之妻子矣。既得凭,即扬扬至任,谒上台。为政精明,人咸爱重之,惟所征钱粮久不起解。上台诘之,谓钱粮重事,必亲解,不能数往来,俟数足,当赍至,如不信,遣吏按验可也。按之库,果累累,上台大喜。 未几而郭之乡人有往探郭者,每一人至,则迎入,潜杀之,无得出。其乡人在家者疑之,郭之妻兄乃往探,至,适守出行,遇之于途,则见舆中人非郭,大骇,即饰为丐状,诣府署,曰:「吾千里流落至此,府署日需水,愿供此以餬口。」乃担水至内衙,见其妹,妹摇手使勿言。后日再进,则妹已密书一封投之,出视,则知郭已为盗杀,盗三十余人咸在署,乃密控县官及上台。上台以人多,非可猝擒,闻其人多精算,乃阳谓之曰:「各县钱粮未明,闻汝署中人多能,可为我分其劳乎?」曰:「可。」于是每县遣二人行,而密告其县令,各将此二人下之狱。乃以他事召伪守,至即缚之,鞫得实,库金凡八万两,满十一月即思逸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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