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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东瀛之石(8) (第2/4页)
诚之心,但是,另一方面,他希望的是不带任何私情的公平竞争,或许在新政府决定出兵台湾的时候,他就应该想到,两个人最终会以这样尴尬的身份见面。 如果如今两人真的是在谈判桌上,那倒还好,偏偏此时却是以私人的身份在一起像几年前那样喝酒言欢。 只不过,三年之前,他们在一起似乎有很多话可以说,说普鲁士,说西班牙,说美利坚,说大清,说日本的新政府,在美利坚的时候,他曾经无数次有写信的冲动,想要把自己在美利坚的所见所闻告诉这位远在太平洋彼岸的知己,只是苦于久无联系,不知道这信应该寄往哪里。况且彼时,中日已有隔阂,二人私交过密,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没有好处,反而会早来猜忌,自毁前程。 如今这个和他有着相同理想,相同眼界与抱负的知己至交就在眼前,可是他反而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其实扪心自问,此时此刻的他们也可以继续谈理想,谈西洋,但是他们的理想,至少是短期内的目标,已经变成了互相吸干对方的血。 东乡胜道饮尽一杯酒,说道:“你肯定不会手下留情,我也不会。” 沈哲转着手中的酒杯,淡淡笑道:“我知道。” 街外想起了叮咚,叮咚的声音,二人循声向窗外望去,见识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老头用一跟已经发黑范亮的鼓槌,敲着一只斑驳了红漆的京韵大鼓,周围稀稀拉拉地围拢了刚刚在夫子庙上完香闲人们,那人cao着一口并不十分标准的江宁土话,一看便知是一个拼命想要融入应天府的生活的外地人。 虽然是不地道的江南的方言土语,沈哲侧耳倾听了片刻,边听出这人是个说书的,想必以前是在京城谋生,说话吐字还带着京城的卷舌音,正兴致勃勃地说着一段三国演义,刚刚说到了十八镇诸侯联合讨伐董卓清君侧,关羽温酒斩华雄,刘关张三英战吕布,这样精彩的故事,也无怪乎听得懵懵懂懂的听客们听得兴致盎然。 动向对于中文仅仅粗通,自然听不懂这个奇奇怪怪的老头儿究竟在讲些什么,只是看见沈哲的嘴角不知为何沁出了一丝微笑,似乎是十分释然的舒畅。 只听沈哲笑着问道:“东乡兄可曾听过三国里的故事。” 东乡胜道本来还以为沈哲要说什么深奥的东西,一听是三国,顿时笑了出来,要知道日本对于三国的研究可是丝毫不比中原逊色的。阴谋与战争构架的三国时代,在日本人的眼里甚至是一个比盛唐更加让人心驰神往的时代。对于三国的事实和传说,什么桃园三结义,火烧赤壁,草船借箭,东乡胜道从小就耳熟能详,甚至是可以倒背如流,但是即便是这样,东乡也仅仅是很谦虚地回答道:“略有所闻。” 沈哲略微点了点头,说道:“那东乡兄觉得,当年关公‘温酒斩华雄’之时,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心境呢?” 东乡胜道被问得一愣,寻思了一番,却不知道沈哲这么一问到底是安得什么心思,毕竟他们虽然是至交,但是见面的次数并不多,用十个手指就能数出来,不过正所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句诗并非只能用来形容爱情,也大可以用来形容友情,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至交可以长久不用联系,但是只要有机会见一面,便不用寒暄客套,把酒言欢到天明。 东乡胜道认为,他和沈哲就属于这一范畴的至交,平时未必想得到,但是不管自己有什么难以定夺之事,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这个人来商量,有什么喜悲,也希望找这个人来分享。 但是要是让他去猜沈哲的心思,他就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当事人自己要隐藏自己的心迹的时候。 东乡胜道想到此处遍也不打算去做无用功,草草答道:“战胜强敌,诛杀敌方的一员大将华雄,应当是欣喜的吧。” “不然。”沈哲摇了摇头,“要说是欣喜,这欣喜之人应当是关羽的大哥刘备刘玄德,因为关于杀了敌方一员猛将,让他得以在众诸侯的面前挣足了面子,不,即便是刘皇叔他老人家,感到的也仅仅应该是欣慰而已,就算是华雄可以在三招之内斩杀了潘凤,但是潘凤是怎么样货色,刘豫州定然也看得清清楚楚,以他对于自己义地关羽的了解,他应当很明白关羽是稳cao胜算的,因此这个欣慰,不过也只是看到了预想的结果的感叹而已。至于关二爷本人,我想就更加不会有什么欣喜之处,最多只能说是无悲无喜,甚至还会有一点儿失望,因为华雄这种人,根本就不配成为他的对手。跟他没过一招,对于关于长来说,恐怕都会觉得是对自己的侮辱。” 东乡胜道听着,寻思了片刻之后点了点头,表示对这个观点的支持。 沈哲继续道:“到了吕奉先叫阵的时候,虽然当时的十八镇诸侯都惊恐不已,无人敢应战,就连刘备恐怕也觉得自己的义弟不是这个吕布的对手,但是在下以为,如果在下是那个时候的关云长关二爷的话,心里的兴奋恐怕是要多于害怕许多倍的,世人都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关云长身怀绝技,难逢敌手,他的心底肯定也想和吕奉先这样的真英雄较量一番,而吕奉先索性披靡,恐怕早已经是独孤求败,心底里八成也是想要会一会这个区区几招就让华雄人头落地的角色。因此在外人看来,两个人站的难舍难分是艰苦的鏖战,但是真正身处其中的二人我想也未必觉得自己是痛苦的,反而会乐在其中。反倒是后来刘备、张飞二人,不明就里,自己做多情地拎着家伙跑去助阵,才是真正扫了两位英雄的兴致。人这辈子会遇上一场又一场的决斗,每一场都要分出胜负,在决斗中取胜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如果能遇见值得自己尊重的对手也未尝不是人生中一大幸事,而遇上这样的对手,就应该更加下功夫,全力以赴,因为如果对他手下留情,反倒是对对手的不尊重。东乡兄,瑄瑜以为,我们就应该是这样的对手吧。” 东乡胜道愣了许久,半晌之后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二人相视而笑,简单的动作,轻轻的勾起嘴角,在秦淮河的画舫中,这个最容易表现出一个女人的妩媚,也是最容易销蚀一个男人的傲骨的地方,他们两个人却达成了关于忠诚于尊严的共识。 秦淮河是一个永远难以闹中取静的地方,无论是暗香浮动,缓歌缦舞,丝竹之音,还是美人们的如丝媚眼,杨柳细腰。如果说,紫禁城的**三千佳丽,仅仅是让一个皇帝这男人不能安分的话,那么秦淮河就是全天下的**,它可以让全天下的男人心生悸动,无论是陕甘健壮的武士,江南夺情的才子,山西殷实的晋商,没有人不对秦淮河神往,秦淮河所代表者的是江南文山软水的另外一种形式——让人可以占有的形式。 没错,秦淮河永远是喧嚣着的,没有白天黑夜的喧嚣,虽然也有人说这种喧嚣是阳春白雪,但实际上,这不过是一群女人和一群男人之间的互相取悦而已。 时的,秦淮河一直难以解除掉他的喧嚣,但是,今天,似乎也太吵闹了一些,怎么听上去都不像是丝竹之音,而更像是在吵架,一瞬间,沈哲突然觉得自己并不是在秦淮河上的画舫中,而是回到了紫禁城里的军机房,高谈阔论不绝于耳,但是到了最后论证就成为了吵架,而且这样吵来吵去通常都是必然超不出来一个结果的,这并不是最关键的地方,因为就算没有结果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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