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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队推手周级快速综合补给舰 (第1/2页)
七十三年(41年)初,随着“天干”级快速综合补给舰陆续服役,帝国海军提出了建造性能更先进,保障能力更为强大的快速综合补给舰的要求。 如同“秦”级快速战斗支援舰一样,新的快速综合补给舰的战术指标也是一改再改。 最初的时候,海军认为可以继续采用民船的船体来建造后勤保障舰船,可是“天干”级与“节气”级在使用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比如其持续航行能力不佳,难以长期在战区活动;自身维护能力不达标,往往在执行二到三次任务之后就要回港口进行大范围维护。这些,都降低了后勤保障舰船的作战效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如果要想让所有舰队维持最高作战强度,就需要保有大量的后勤保障舰船,从而增加了海军的军费支出。 要想解决问题,就必须采用军舰的建造标准。 如果才用军舰的建造标准,势必增加建造价格。 当然,以战时情况来看,使用效率肯定比建造价格更为重要。 因此,在七十三年(41年)底,帝国海军就提出了按照军舰的建造标准建造下一级快速综合补给舰的要求。 在确定具体的战术指标时,海军大量参照了“秦”级快速战斗支援舰。 当时,以严国荣为代表的海军后勤部门的官员已经提出,用快速战斗支援舰与快速综合补给舰组成后勤保障舰队,为前线作战舰队提供全面的,完善的后勤保障支援,从而全面提高舰队的作战效率。 这一意见立即得到了海军高层的采纳,并且很快就制订出了相关的计划。 当然,后勤保障舰队里面绝不仅仅只有二种后勤保障战舰,只是快速战斗支援舰与快速综合补给舰是最为重要的两种后勤保障舰船。 按照帝国海军的设想,一支后勤保障舰队里面拥有二艘快速战斗支援舰,二到四艘快速综合补给舰,以及相应的护航战舰。这样的后勤保障舰队几乎可以在任何海域活动,为前线舰队提供不间断的支持。 根据作战海域到后方基地的距离,一支由四艘战列舰为核心的作战舰队只需要一到二支后勤保障舰队就能提供全部支援,具备持续在前线执行作战任务的能力。 后来,长期在西南太平洋上活动的第31舰队就一直得到了一支后勤保障舰队的支持,并且创造了在前线海域持续行动十一个月的纪录。当然,随着帝国海军后勤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这一纪录很快就被打破了。 按照“后勤保障舰队”的设想,快速综合补给舰比快速战斗支援舰更为重要。 因此,海军必须尽快建造出更多的快速综合补给舰。 因为快速综合补给舰执行的后勤保障任务与快速战斗支援舰不尽相同,所以海军对快速综合补给舰的性能要求也不完全一样。 首先,快速综合补给舰没有必要达到三十节的航行速度。 在执行后勤保障任务的时候,快速综合补给舰往往会到预定海域与舰队会合,为舰队提供油水补给之后,立即返回后方的港口装载货物,然后再次赶赴前线为舰队提供支持。因此,快速综合补给舰在前线海域活动的时间并不长,且大部分都在安全有保障的海域活动。另外,舰队对油水的需求远不如弹药,即便在高强度作战时,油水的补给周期也在十五天以上,一般都为一个月,而弹药的补给周期一般为七天,有的时候仅仅只有三天。因此,快速综合补给舰不需要太快的速度。 其次,快速综合补给舰不需要太大的续航力。 以帝国海军广泛的海外基地为基础,快速综合补给舰往往能够就近获得油水补充,而不需要像快速战斗支援舰那样,经常往返于帝国本土与前线战场之间。另外,快速综合补给舰可以用承载的燃油为自身提供补充,所以其空载续航能力不需要像快速战斗支援舰那样,达到战列舰的水准。由此,快速综合补给舰可以适当降低自身油舱的载油能力,从而降低空载排水量。 第三,不需要自卫能力。 在以后勤保障舰队的方式行动时,快速综合补给舰往往能够得到护航战舰的掩护。如果舰队中有战舰在战斗中受损,快速综合补给舰还能与受损的,但是没有完全丧失作战能力的战舰一同返航,从而不用考虑所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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