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浪_超战列舰海军元帅级战列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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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战列舰海军元帅级战列舰 (第1/2页)

    按照服役时间:陈渊洋号,杜尚翡号,朱孝儒号,袁承宗号,柳言志号,郑成功号,陈博渠号,李景文号,郭世涛号,李弘博号,郑嗣祖号,柴锦芳号。

    ****

    在战争的首要需求下,帝国海军一直在努力建造尽可能多的战列舰。

    省级乙型设计成功之后,江南造船厂还针对其一些小缺陷做了改进,设计出了省级丙型战列舰,并且得到了海军的认可。

    海军甚至做好了采购的准备工作,其第一批六艘的拨款都已到位了。

    当时,海军还为这六艘战列舰命了名,即:陕西号,蒙古号,海南号,狮城号,山西号与琉球号。

    可以说,万事俱备,就欠海军最后的订购合同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七十五年型450毫米口径舰炮正式研制成功。虽然炮塔设计还没有完成,但是一般都是在战舰设计与初级建造时才进行炮塔设计的。相对而言,炮塔设计要比舰炮设计简单得多,基本上没有什么技术难题。

    让江南造船厂无法相信的是,青岛造船厂竟然在第一时间拿出了战舰的详细设计图纸。

    也就是说,青岛造船厂一直在暗中进行采用450毫米口径主炮的战列舰的设计工作,其前期投入不可说不大。

    即便海军一直将江南造船厂当作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可是海军需要的是最好的战舰。

    全面审核了青岛造船厂的设计方案之后,海军决定放弃采购江南造船厂设计的省级丙型战列舰,再加上一笔拨款,直接采购六艘新式战列舰。当时,海军已经将采用450毫米口径主炮的战列舰归为“超战列舰”。如同当年帝国海军将采用350毫米口径主炮的无畏舰划为“超无畏舰”一样,这一划分标准也得到了大部分国家的认可。

    当然,因为设计经验方面的欠缺,青岛造船厂的设计方案有不少的毛病。

    最终,帝国海军还是责令青岛造船厂与实力最强大的江南造船厂共同完成设计,并且让大连造船厂,广州造船厂,高雄造船厂与马尾造船厂都派遣了工程师参与设计工作,以便在批量建造的时候减少麻烦,加快建造进度。

    当时,为此事还闹出了一段小插曲。

    因为海军指定汪华华为新式战列舰的总工程师,而汪华华是江南造船厂的总工程师,青岛造船厂认为海军偏袒江南造船厂,并且想借此让江南造船厂掌握青岛造船厂的核心技术,所以青岛造船厂将海军告上了法庭,要求海军修改设计工作安排,由青岛造船厂的工程师担任总工程师。

    当然,战时情况下,青岛造船厂的“申诉”不会得到授理。

    后经帝国议政院军事委员会与帝国内阁的调解,青岛造船厂撤消了诉讼,海军造船厂也增设了一个首席副总工程师的位置,并且由青岛造船厂派的首席副总工程师负责关键技术,汪华华只负责总体设计。另外,其他四家造船厂也都有一个副总工程师的名额,并且负责其主要技术的管理。

    结果,在汪华华的主导下,青岛造船厂的原始设计方案几乎被彻底推翻。

    比如,为了限制排水量,青岛造船厂采用了四座双联装炮塔。当时江南造船厂正在研制450毫米口径舰炮的三联装炮塔,所以汪华华将四座双联装炮塔改成了三座三联装炮塔,并且既用省级战列舰的设计经验,设置了三层式弹药舱。

    另外,青岛造船厂过于重视速度,结果导致动力设备严重超标。在海军的要求下,汪华华将新式战列舰的速度指标修改为30节,从而大大减少了动力设备,用空出的空间,以及多余的重量增强了战列舰的生存能力。

    当然,舰体宽度也直接扩大到了37米,而不是最初的35米。

    因为改动巨大,所以副炮的设置,舰桥的设置都做了大范围的修改。可以说,重新设计之后,基本上看不到青岛造船厂提供的第一版设计的影子了。

    当然,因为六家造船厂通力合作,所以新式战列舰的设计工作进展非常神速,在七十六年年底就基本上完成,这仅比海军要求的时间多了不到三个月。毫无疑问,对重新设计一款战舰来说,这绝对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此时,美国海军的蒙大拿级战列舰已经开工建造。

    帝国海军再也等不起,拿到还没有进行最终修订的设计方案之后,海军就向六家造船厂下达了第一批六艘战列舰的订单,同时要求汪华华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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