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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代粮食亩产量 (第3/3页)



    宋1亩合今市制0.9市亩,合汉时的小亩3.125亩。这是在计算宋代粮食亩产时必须注意的。

    1、南方水稻的亩产

    (1)宋仁宗时,范仲淹在奏议《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说:“臣知苏州,田出税者三万四千顷,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

    (2)朱熹在《奏救荒事宜状》中说:淳熙时浙东路绍兴府六县“每亩出米二石”。

    (3)方回《续古今考》说:“余在秀……望吴侬之野……皆佃户。……假如亩产二石或三石。姑以二石为中。”这“二石”或“三石”也是指米。

    2石米,是4石稻谷,3石米,是6石稻谷。亩产4石稻谷合汉量为亩产谷4.288石,折合今市制亩产381斤;比汉时为增2.777石,合今市制亩产250.1斤,增长了54.4%;比唐代的3.81石,增长了12.5%。

    2、北方旱地的粮食亩产

    (1)北宋的粮食亩产:北宋初,陈尧叟说:“汉魏晋唐,于陈许邓颖暨蔡宿亳,至于寿春,用水利垦田,陈迹具在”,建议“大开屯田”,“亩收约三斛,七州之间,可得三百万斛”(《宋史·食货志》)。神宗熙宁时王韶说:“渭原城而下,至秦州、成纪,旁河五六百里,良田不耕者,无虑万顷,治千顷岁可得三十万斛”。(《宋史·食货志》)也是亩产3斛,即亩产3石。吴慧认为这3斛之数是谷而非米,折合汉量为增3.215石。

    (2)金代的粮食亩产:章宗泰和元年,更定瞻学养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兴定三年(1219)正月侯挚说:“河南军民田,见耕者九十六万余顷,上田可收一石二斗,中田一石,下田八斗”。(《金史·食货志》)麦粟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还是亩产2石。

    总之,宋金时期,北方粮食亩产比以前有所下降。原因有三:其一是战争的破坏。唐末五代的战争、宋辽西夏的战争、金与辽宋的战争,使北方的农业遭到严重破坏。其二是气候的变化。11世纪时,北方气候异常干冷,导致北方亩产下降。其三是土地的荒瘠。中唐以后北方生态环境遭破坏,造成北方粮食亩产下降。

    吴慧认为,宋代南北方粮食平均亩产3.3石,合今市制亩产309斤,比唐代降低7.5%,比汉代增产17%以上。

    元代的粮食亩产

    1、北方旱地的亩产

    反映元代北方旱地粮食亩产的材料,主要有:元人姚隧《牧庵集·储宫赐龙兴寺永业田记》中的记载:“今有田一亩,率以夏秋入止一石”。这是说,每亩田夏收麦一石,秋收粟一石,故曰“夏秋入止一石。”亩产按一熟计为一石,两熟合计为两石。元石大于宋金,一元石合宋金石1.429石,合宋量亩产2.585石,合汉量(小亩/小石)为3.036石。考虑到种豆等因素,打九四折,合汉石2.85石。这就是说,元代北方旱地的粮食亩产,已经恢复到汉代的水平。这是唐末以后北方粮食亩产颓势之后的复苏,也是元代后期重视农业和北方气候又转暖的结果。

    2、南方水田的亩产

    据《黄金华先生文集》卷十“义田”条中说:“为田一亩,岁可得米二石”。这“二石”是宋制——南斗,亩产与宋相当。又据《两浙金石志》记载,湖州报恩寺兴孝禅师碑说:“其田每亩租米一石。”按对半租率,亩产仍然是2石米。亩产2石米,折合稻谷4石,合汉量仍是4.288石,合元量则是2.825石,打九四折,合汉石4.03石。

    南北平均,粗略计之,仍按南宋与金时的权数加权,折合亩产3.61石。这个数字比唐代的3.75石略低。元代亩产折合今市制为亩产2.5石或338斤。

    明代的粮食亩产

    明代的耕作水平又有提高,生产经验更为丰富,粮食亩产比宋元有所提高。

    1、北方的粮食亩产

    据《河间志》卷三记载:“一夫耕田三五十亩,亩收麦一石以上。”夏麦秋粟合起来还是2石。亩产2石汉量(小亩/小石)3.2石,比元代的3.036石增产5.4%,合今市制亩产300斤。

    2、南方的粮食亩产

    明代南方稻麦两熟田的稻谷亩产,据顾炎武《日知录》中引洪熙已年周干说:“如吴江昆山等田,亩旧税五升,小民佃租富室田,亩出私租一石。”什伍之租,亩收应是2石。亩产稻谷2石,折合今市制为亩产288斤。稻麦两熟田,麦的产量据明末清初桐乡的经营地主张履祥在《补农书》中所说:“田极熟,米三石,春花一石半,然间有之。大允共三石为常耳。”张氏所说上熟之田,是稻谷“3石”,“春花一石半”。那么,常田的稻谷产量就应当是亩产2石,春花亩产1石,合起来是亩产3石。亩产稻谷4石,折合今市制亩产577斤。

    吴慧认为,明代南方一季晚稻的亩产是2.72石,稻麦或稻豆复种是稻2石、麦(豆)1石。

    清代的粮食亩产

    1、清代前期的粮食亩产

    (1)南方水稻平均亩产

    清四川《彭县县志》说:“亩产米一石二斗为上,一石为中,八九斗为下。”即中等水平田亩产稻谷2石。骆秉章说:“湖南有田百亩,可收租谷百石。”按对半租,亩产稻谷也是2石。陈瑚说:“百亩之产,入租百石,千亩之产,入租千石。”也是指亩产稻谷2石。总的看,清代前期南方各地稻谷平均亩产2石。当然,这里所说的大都是稻麦两熟田的稻谷产量。单季晚稻的亩产应高于复种田。顾炎武《日知录》中所说的吴中秋禾1亩之收也不过3石。方苞说:“金陵上田十亩,一夫率家众力耕,丰产获稻不过三十余石。”这个稻也当是一季晚稻,平均亩产也是3石多一点。

    总之,复种稻平均亩产2石,一季晚稻平均亩产3石。清代之石稍大,折合今市制亩产292斤(复种稻),一季晚稻折合今市制亩产397斤(2.72石)或438斤(3石)。

    (2)北方旱地的粮食亩产

    清安徽《凤台县志》说:“亩所收者,当其穰时,黍麦可二石。”清康熙《江阴县志》说:“麦、菽、黍、稷亩二石。”清乾隆盛黼辰在《江淮均丁说》一文中说:江淮以北“农夫一亩之所获,通丰耗而权之,富民之人,恒不下一石”,给富民交租1石,对半租,还是亩产2石。北方麦、粟、豆等亩产2石,折合今市制约为亩产303斤。

    2、清代后期的粮食亩产

    清代后期的粮食亩产,由于推广双季稻以及玉米、甘薯等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有了一定的提高。据吴慧研究,清代由于推广双季稻、玉米和甘薯,平均亩产比明代增产16.8斤。再加上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的产量(平均亩产加4.2斤),清代的平均亩产比明代(亩产346斤)共增加21斤,为367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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