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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中原大战(八) (第2/2页)
报给张英。 按照大明军律,强抢民女者是要砍头的,但是在河南这里,距离南京太远,老百姓更不可能跑去南京告御状,甚至连这条军律都没听过,唯有请求官府来给他们做主。 为了此事,张英先是写信给刘体纯,得不到回信后,又亲自跑到郑州,面见刘体纯,商议解决此事的办法,毕竟按照皇上的旨意,律法不能废。 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张英赶到郑州的第二天,那户百姓竟然不告了,而是说自己愿意将女儿许配给那个团长为妾。其实张英也能想得到,肯定是在这几天,有人想办法压服了原告,使原告撤诉。 因为原告撤诉了,这官司也就作废了,为此张英还被刘体纯奚落一顿,说他吃饱了撑的,堂堂大明巡抚竟然管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后来张英听谭庆宗说,这个变故的始作俑者是廖文希,是他出的主意,对原告一番威逼利诱,送给那户百姓二百两银子,最后使原告改了主意。 张英做官,他自认为除了光宗耀祖之外,还要为民做主,以前任清廷的河南巡抚,他就以勤政爱民为己任,现在重归大明,感觉自己的理念和大明皇帝非常相像,都是以民为主,为了天下百姓鞠躬尽瘁,所以他认为只是要是百姓的事情,就必须当回事来办。 只是这次,实在没想到最后如此难堪,被刘体纯教训了一顿,不过张英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原告得到了补偿,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接着又发生了一件事,让张英颇为不满,但是最后还是隐忍下来。按照常规,大明的军队驻守各地的时候,除非是拥有自己的营房,否则不得侵占百姓的住宅,否则视为违反军纪,按照情节处以军法。 第四军团在河南并没有专门的营地,除了野外的岗哨外,大多都住在城外临时搭建的军营中。但是时间一长,军团中的军官不干了,开始是偷偷摸摸在城中买房,好金屋藏娇,而后是公开强买民宅,甚至是强抢,尤其是以郑州和洛阳为最,那里的大部分明军将官都在城内购置了房产,或明或暗地娶了老婆和小妾,有的竟然一连娶了三房小妾,好像要在这里过日子一般。 强买强占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明令禁止的,各地的地方官知道此事后,又跑来找张英,请他做主。这回张英没有主动去触刘体纯的霉头,而是下令各地地方官,凡是有明军将官在城内买房的,如果有钱款不足的部分,则由官府代为填补,或者全额支付,总归一点,就是既要让第四军团的将官高兴,也不能使百姓吃亏。 可是第四军团中有大小军官几千人,有品级的军官不过上千,但是再加上低级军官,要是一起买房的话,地方官府可承受不了,而且非但如此,有些军官竟然和房产商一起打起了官府的主意。他们先在城内买一户破房子,然后作价超出市价的数倍,再由让官府付钱,以此来共谋分赃发财。 地方本来就不宽裕,虽然大明朝廷免了河南五年的税赋,但是官府可没多少银子,而且还要供养驻军和开展政务,根本难以承受那些有不良企图的军官的讹诈。 最后地方官发现其中的诡计之后,又一次告到了张英那里,张英没办法只好再次亲自去见刘体纯,请求他管束自己的部下。 但是刘体纯可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军队护卫一方的平安,就应该享受地方的供养,吃粮拿饷天经地义,占几户房子也没什么了不起。故此他根本不听张英的解释,而是命令张英继续提供银子,以供军队使用。 对此毫无道理的要求,张英断然拒绝,刘体纯大怒之下,就拿将张英拿下,以逼他就范,还是廖文希出来做好人,出言相劝,才使刘体纯放过张英,让其离开。 除了第四军团外,张英也见识过大明第二军团,一直认为明军的军纪是最好的,也确实如此,与清军相比,不用说别的军团,就是第四军团,也比清军强得多。可是如果明军各军团相互比较起来,第四军团无疑是军纪最差的。 这是为什么?原因就是第四军团虽官出身,又已老迈,在军中毫无威信,难以管束军队。而军团长刘体纯的想法老套,他认为当兵的就应该凶狠,让别人怕自己,只有这样,才会有士气和杀气。 以前在湖北和安徽的时候,多数时候都在山里,过的是土匪的日子,等出山后,一连打的都是胜仗,自上而下不免得骄傲自满,所以军纪一直很差,骄兵悍将一向如此。 张英和刘体纯发生了不愉快,但张英以大局为重,并没有和刘体纯完全翻脸,而是自郑州悻悻而回。 这次张英为了示好刘体纯,特意从河南地方明军中选取了五千名精锐,组成一个团,准备交给刘体纯指挥,以充实防守河南边界的实力。 但是张英根本没想到,自己的一番好意,竟然被刘体纯误会以为他要往第四军团中掺沙子,给予断然拒绝了。 张英想不清楚,以前刘体纯也算是一个大度豪爽之人,怎么短短两个月,变化就这么大?难道是因为廖文希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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