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_第五编 第二十四章 各国宗教及其规条与法律的关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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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编 第二十四章 各国宗教及其规条与法律的关系 (第1/6页)

    公正地对待别人,不谋害他人,厌恶不公,对每个人讲诚信,下令时态度温和,永远和真理统一战线,不拿不干净的钱。

    第一节宗教概述

    就像我们能在无尽的黑暗中看到光明的地方,在不计其数的深渊中,能分辨出哪个深渊更浅一样,虽然有大量的宗教并不正确,可我们却能从中分辨出哪个宗教更能满足社会的利益,哪个宗教虽无法将人们带往美好的来生,却最能让人获得今生的幸福。

    因此,我在考察世界上的各种宗教时,无论它们来自何处,是天上还是人间,我的着眼点都是它们对生活在世间的人有什么益处。

    只有以世俗常人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书中的某些东西才是绝对真实的,因为在编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身份是政治作家,而非神学家。我在思考的时候,没有将它们和更高层级的真理联合起来。

    说到真正的宗教,除非毫无公正之心,否则大家一定会明白,我的目的一直都是对宗教利益和政治利益进行整合,而非让宗教利益向政治利益低头。可是,要想实现这一目标,有个大前提,就是必须了解它们、掌握它们。

    最好的公民法和政治法是人们能够提供,也是人们能够得到的最大恩赐——当然这个并不包括宗教——所以希望人们能够和谐相处的基督教,想让每个民族都得到这样的法律。

    第二节培尔先生的悖论

    培尔先生宣称,他可以证明做无神论者比做信徒好,换一种说法,就是他相信什么宗教都不信,比错信了某种宗教要好[1245]。他写道:“相比于被人斥责为坏蛋,我宁可人们说没有我这个人。”可是,与其相信某个人真的对人类有什么意义,但不如相信上帝是真的意义重大,所以,这其实是一种颠倒黑白的说法。当你坚信上帝是假的,你会觉得自己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上帝虚无的观点会激发人的反叛思想。宗教的约束力不会时刻有效,如果你因为这样就断定宗教没有约束力,那么公民法呢?你是不是也要说公民法没有约束力?你不能只是用大量篇幅罗列宗教的种种弊端,却对宗教的好处避而不谈,然后以此来反对宗教,这并不是一种正确的推理方法。当你将世界上的所有公民法、君主体制和共和体制导致的各种问题全都摆出来,你会发现每个问题都让人心惊胆战。只有宗教能够制衡那些不受法律约束的人,所以就算宗教对百姓无用,对君主们也是有用的。用白沫清洗马嚼子怎么会毫无用处呢[1246]?这种制衡就等同于马嚼子。

    一个对宗教既爱又怕的帝王,就像一头可以被手和呵斥声安抚下来的温驯乖巧的狮子。一个既厌恶宗教又惧怕宗教的人,就像一只被套上枷锁的会伤人的野兽。一个对宗教毫无信仰的人,就像一头不吃人、不撕咬就无法感受到自由的凶兽。

    对于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来说,究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好,还是对宗教过于信任好,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两者之间,哪种危害更小。

    人们通过攻讦偶像崇拜的方式来降低无神论的危险性,可是这种攻击有些过度了。古代的人将某些邪恶的神灵摆上祭坛,难道是因为他们喜欢那些邪神?正相反,他们是厌恶邪神的。尚武的斯巴达人修建庙宇拜祭恐惧之神,难道是因为他们希望它在战争中夺走自己的胆量?人们想压制某种罪过、远离某种罪过所祈求的神灵是不一样的。

    第三节基督教适用宽仁政体,伊斯兰教适用专制政体

    基督教既然有极力主张宽仁慈爱的《福音书》,自然不会支持以专制霸权来决定罪责和肆无忌惮残暴不仁的行为,所以基督教和纯粹的专制主义没有任何相容之处。

    受基督教影响的帝王通常比较温和,因为基督教反对一夫多妻,所以他们往往不会只在后宫寻欢作乐而不和臣子相交。他们更喜欢修订法律,对于自己的不足,也有更清楚的认知。

    伊斯兰教的君王们总是在杀人和被杀之间循环往复,基督教可以提高君主们的胆量,减少君主们的残暴。君主和臣民互为依托,这实在太棒了。基督教貌似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来生的幸福,可是现世的幸福也并未被它遗漏。

    地域辽阔的埃塞俄比亚,天气状况非常糟糕,可是因为基督教,专制最终没能在那里生根发芽。另外,在基督教的帮助下,欧洲的风俗和法律还走进了非洲的深处。

    埃塞俄比亚有位王子,让自己的属地成了其他臣民了解宽仁与顺服的标本。就在这位王子的属地附近,赛纳尔国的几位王子遭到伊斯兰教徒的软禁;后来国王去世,枢密院另选新王,而这几位王子,则被枢密院派去的人扼死了[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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