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_第五编 第二十四章 各国宗教及其规条与法律的关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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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编 第二十四章 各国宗教及其规条与法律的关系 (第3/6页)

    第八节道德规范和宗教规范的共同点

    因为宗教最能引导人向善,即使是假宗教也一样如此,所以当一个国家不幸信仰了非上帝所赐的宗教时,这种宗教必定要想方设法地与道德同步。

    勃固人所信仰的宗教,其教义的主要内容就是严禁杀生、偷窃,不行卑鄙之事,不做大众不喜之事,相反,要尽心竭力地为所有人谋福。他们坚信一个人如果能做到这些,一定能得到救赎,无论他信仰何种宗教。穷困、傲慢的勃固人之所以能对自己遇到的可怜人报以仁爱和怜悯,原因就在这里。

    第九节犹太苦修派

    犹太苦修派[1250]立下誓言:公正地对待别人,不谋害他人,厌恶不公,对每个人讲诚信,下令时态度温和,永远和真理统一战线,不拿不干净的钱。

    第十节斯多葛派

    我们不妨将古代的各种学派视为各式各样的宗教。在所有哲学派别中,斯多葛派的规条最对得起人类,最能塑造仁善之人。我若是能立时忘了自己基督徒的身份,芝诺[1251]学派的灭亡在我眼中一定会成为人类最大的灾难之一。

    在那些具有重大因素的事情上没有把握好度,做得太过,是这个派系的唯一失误,即低估了欢愉和苦痛。

    只有斯多葛派知道如何塑造公民、培养伟人,并成功造就了伟大的君主。

    先不说神赐予我们的真理,纵观世间万物,你会发现没有比安托万和尤里安更伟大的人了。还有人比尤里安更适合统御百姓吗?没错,就是尤里安(我虽然不会否定尤里安,但也不会和他一起做出背叛宗教的事),作为君主,他称得上后无来者。

    斯多葛派一边觉得金钱、现世的荣耀、伤痛、困苦和欢愉毫无价值,一边却在为人类的幸福竭尽所能,从未放弃过为社会义务尽责。他们眼中的神明貌似就是他们身上的那种圣洁的精神。

    社会是他们生活的意义,所有人都相信自己命中注定要为人类服务。对他们来说,服务于社会不是负担,因为这并不是无偿的,所有的报偿都在他们心里。他们唯一的幸福之源就是他们的哲学。能够提升他们幸福感的,只有他人的幸福。

    第十一节闭门修道

    宗教不能要求人们闭门修道[1252],因为在人类的生命中,繁衍后代、吃穿住行、参与所有社会活动,是自然而然之事。

    冥想是穆斯林的一种习惯。他们每天要做五次祷告,每次祷告都会竭尽所能遗忘世间种种,于是形成了习惯性的冥想。另外,他们从教义中知道命运无法改变,所以任何事都很难触动他们。

    他们已经如此超然物外,若是除了这些,还有别的因素——比如让他们感到不安的暴政或者与地权法相关的法律——加剧这种状态,那就没救了。

    在祆教的治理下,一度克服了专制主义的各种弊端、兴旺发达的波斯帝国,如今在伊斯兰教手中已经土崩瓦解。

    第十二节苦修

    与苦修相连的应是勤勉、仁善和朴素的思想,而不应是懒惰、超凡和奢靡的思想。

    第十三节无法救赎之罪

    通过西塞罗曾引用的某位高僧的言论[1253],我们知道罗马人曾犯下过无法救赎之罪[1254]。索西穆斯为讥讽君士坦丁并非真心皈依,曾高明地将此事融入故事之中,尤里安也曾在《诸王列传》一书中,以犀利的笔触嘲弄君士坦丁的皈依。

    异教徒也有犯下无法救赎之罪的可能。因为异端约束的,只是人的手脚而非人的心灵;它禁止的,只是某些严重的罪责。不过,有一种宗教绝不会出现无法救赎之罪。因为这种宗教约束的是所有的欲望,不管是面对行为,还是面对思想,它同样非常谨慎;它用来捆缚我们的,是不计其数纤细的绳索,而非几条铁链;它启用的不是人类的真理,而是另一种真理;它的目标是让我们不停地从后悔转变为爱,再从爱领悟忏悔;它没有让罪犯直面法官,而是在他们之间设立了一个中间人,至于遵守规条的人,它又在他们和中间人之间安排了一位崇高的审判者。可是,它在让所有人都看到希望、感到畏惧的同时,也清楚地告诉所有人,尽管所有罪责都能得到救赎,但生命是不可救赎的,不要一次次地用新的罪过和救赎来考验主的慈悲,因为那非常危险;对上帝的亏欠已经让我们忐忑万分,既然如此,我们怎么能在旧债尚未偿清的情况下,弄出更多的债务呢?为免最后慈父耐性耗尽,我们一定要给自己留有余地。

    第十四节宗教是如何改变俗世法律的

    不管是宗教,还是俗世的法律,其首要目标都应该是将人塑造成良好的公民。当它们之中哪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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