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_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07-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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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07-1 (第2/2页)

收入,除了该业主必要的开支以外,其他全部收入应当上交国库。

    2.现行的教科书、通说和权威解读文本中回避了全民所有制这一类特殊业主的(信托)所有权,这是不足到的地方。中国是土地公有制国家,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是完全搭界的,如私人的建筑物所有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完全不搭界的。因此上,不能用西方国家土地所有权私有制那一套作法来对待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公有制。同时,也不能如西方国家那样仅仅关注私人业主所有权,却将公共业主所有权弃之如敝履。

    业主物权,于私于公都是极其重要极其敏感的一类大宗物权。法律并不是专门规范与调整私人业主的物权,任何业主都应当一视同仁。业主的物权,不仅仅是私对私的产权交易问题,私对私、私对公和公对公、公对私等都有可能发生。有鉴于此,仅仅了解私人业主的物权是远远不够的。问题还在于,保护国家的财产任重道远,最起码的要求是法律要规范要统一要完整,制度要执行,执法必严格。

    (三)集体所有制单位业主的不动产物权结构公式

    集体所有制是介于全民所有制和私有制之间的半公半私型共有制,同时又是集体信托财产权制度使然。目前的纠结在于中国现行的房地产制度,往往专指在国有土地上居住的业主,将农村集体共有土地上居住的业主撇开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地方政府征地拆迁运动中,涌现了大量的新式楼房。那么,农村居民也有业主所有权,也有业主专有权、共有权,也有业主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是不可回避的客观存在。

    前提条件:集体所有制来源于国家出让的土地或者国家划拨的土地,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私人业主所有权的结构与公式进行处理;来源于集体共有的土地,应当分清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两种情形。集体所有的共有财产均为集体成员的信托制财产,集体个人的财产为私人支配的财产。本公式仅讨论在集体共有的土地上由二户以上组成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私人宅基地营造的独门独户业主除外。

    集体土地上私人业主的所有权公式如下:

    公式1:业主所有权=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业主共同管理权

    公式2: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建筑物区分专有权 业主建筑物区分共有权 业主共同管理权

    公式3:业主建设用地使用权=业主建设用地信托占有权 业主建设用地信托使用权 业主建设用地信托收益权 业主共同管理权

    集体土地上私人业主的所有权公式与国有土地上私人业主的所有权公式差别不大。主要差别在于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性质与交易方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集中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合建楼房并多户集中居民的,此项土地使用权名义上是无偿使用的,但实际上是有偿使用的。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将拆迁补偿安置费和征地补偿费捆绑在一起进行补偿安置,让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实际上不限宅基地,可谓新宅基地)盖房屋按户分配自住。

    盖房屋按户分配自住的结果是,原先的宅基地收归国家所有,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利用建开发中心。实际上,在这个情势下,盖房屋按户分配自住或已经成为城镇居民,他们现在所占用的宅基地总面积小于以前他们分散居住的总面积,为此节约了很多土地。

    说明:

    1.集体土地上私人业主的所有权是受现行法律严格限制的一类业主所有权,业主的房屋不能在房地产市场上随意买卖,集体共有的土地使用权更不能随意买卖,只能是集体成员内部有限制的流通包括抵押贷款,也可以由私人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房屋买卖自由权利上,不如国有土地上私人业主的所有权完整与自由。

    2.集体企业的房产,无论是公开出让的或者是内部职工按“房屋有偿制度改革”优惠政策取得的,行使的是有限的业主所有权,不能如国有土地上私人业主的所有权完整与自由,只能是集体成员内部有限制的流通包括抵押贷款,也可以由私人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集体企业的房产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共有的成分高于宅基地上的共有成分,并且集体企业的房产是利用集体的资金兴建的,不是私人兴建的,原则上更要从严把握政策。

    3.城市土地上的私人房产是国有土地上的私人房产。城市集体企业的房产,无论是公开出让的或者是内部职工按“房屋有偿制度改革”优惠政策取得的,行使的是有限的业主所有权,不能如公开出让的国有土地上私人业主的所有权完整与自由,只能是城市集体成员内部有限制的流通包括抵押贷款,也可以由私人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71条。

    相关名词:【业主建筑物共有权】【业主建筑物专有权】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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