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隋风云_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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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 (第6/7页)

具。孝文迁都洛邑,借

    书于齐,秘府之中,稍以充实。

    丧乱之后,流离的典籍主要集中在世家大族的手中。崔亮入魏,兄崔光谓之曰“安能久事笔砚,而不往托李氏(陇西李冲)也?彼家饶书,因可得学”崔亮答以“安能看人眉眼”

    [46],李彪因渤海高闾“家富典籍”,“手抄口诵,不暇寝食”[47]。刘昼“恨里下少坟籍,便仗策入都,知太府少卿宋世良家多书,乃造焉”[48]。前引诸例中不乏一些具有士

    族身份者,而普通寒士的际遇更等而下之。

    学术的垄断必然造成学术本身的蜕化,在北朝大族中,真正有较高儒学造诣的大儒并不多见。太和改制后,名家大族在政治经济上获得了与鲜卑贵族同等的特权,贵游子弟可以凭

    借门第轻易晋升高官显位,经学儒术也不再是他们唯一的晋身之途。于是,大族中家学的延续便呈式微之态。

    太和改制后,北方的文化环境有了很大改观,儒学骤兴。《隋书·儒林传序》:

    暨夫太和之后,盛修文教,缙绅硕学,济济盈朝,缝掖巨儒,往往杰出,其雅诰奥义,宋及齐、梁不能尚也。

    《魏书·儒林传序》:

    虽黉序未立,而经术弥显。时天下承平,学业大盛。故燕齐赵魏之间,横经著录,不可胜数。大者千余人,小者犹数百。州举茂异,郡贡孝廉,对扬王庭,每年逾众。

    值得注意的是,北魏儒学的勃兴,其中心在私学而不在官学,“缝掖巨儒”也多不出自名门大族。北魏大儒徐遵明、张吾贵、刘兰等人都无显赫家世可称,《北史·儒林传》所见

    诸人,或“门族寒陋”,或“家世贫贱”。授业者既不是名门显宦,生徒也非贵游子弟。《北齐书·儒林传》记述这些“负籍从宦之徒”的问学之状是“入闾里之内,乞食为资;

    憩桑梓之阴,动逾千数”。

    如果说魏齐周隋间儒学的授受内容尚恪守汉代以来的经学传统,那么儒学的传授方式则体现出全新的面貌。徐遵明先后师事屯留王聪、中山张吾贵、范阳孙买德;李铉从浮阳李周

    仁受《毛诗》、《尚书》,从章武刘子猛受《礼记》,从常山房

    受《周官》、《仪礼》,从渔阳鲜于灵虬受《左传》,时人有谚云:“青出蓝,蓝谢青,师何常,在明经。”北魏末年,学术中这种“师无常”的传授方式与汉魏大族政治下师徒

    间那种严格的等级关系以及森严的家法迥然有别。

    太和改制后北方游学之士的大量出现,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学术的范畴,它反映出北朝世家大族在文化上的垄断地位已逐渐被打破,一个在政治上足以取代它的未来的官僚士大夫阶

    层正在形成。“游学”乃是以“从宦”为目的,学子“州举茂异,郡贡孝廉,对扬王庭,每年逾众”[49],直接威胁着世家大族的既得权位,尽管这种冲击在北魏末年还显得十分

    微弱。从这个角度讲,南北朝后期真正意义上的寒士的兴起在北而不在南。

    (五)士族与官僚:北朝世家大族的“官僚化”

    南北朝后期,随着社会生产的逐渐发展和王权政治的不断巩固,中古士族在南方和北方都显现出衰落的趋势。但由于南北政治体制与社会环境的差异,南北士族演进的历史轨迹不

    尽相同。如果说这一过程在南方体现为士庶界线的日益分明、士族队伍的不断缩小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士族集团的脆弱和孤立,那么北朝则表现为士庶界线的宽松、士族队伍的无限

    膨胀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士族身份的蜕变。

    前辈学者注意到:北魏用人,兼容并包,北方的士族制度的结构较为松散,不象南朝那样明显地分为两个层次[50],这与北朝统治结构及社会背景密不可分。北魏政权建立的基础

    是草原民族的武力征服,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鲜卑贵族在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汉族士人在统治集团中沦为配角,这一历史背景决定了北魏的统治逻辑是由政府选择士族,而不是由

    世家大族自身来区别士庶。经过十六国及北魏初期的分化与调整,北朝士族门第逐步形成。新的等级序列与魏晋时期相较已有很大差别,《征士颂》所列的数十家大族中,可以确

    认为魏晋高门的并不多,不少家族只是世仕后赵及前后燕者[51]。基于这种现状,北魏当轴权贵不愿意也不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区别士庶。崔浩欲“整齐人伦”、“分明姓族”

    ,卢玄戒之曰:“夫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事,讵几人也?宜其三思。”[52]直至孝文帝任宋弁分定诸州姓族,“颇为时人所怨”,最后成为有始无终的一纸具文。

    北朝的新兴权贵可以通过假冒和伪托较为顺利地跻身士流。由凉土东迁的“中山王氏”能够成为士民所公认的“太原王氏”,源自边鄙的“马渚诸杨”得以成为正宗的“弘农杨氏

    ”[53]。在北朝史传中,郡望、家世属于“自云”者随处可见,显系伪冒者不乏其人。

    北朝盛行大家族制度,“北土重同姓”,“虽三二十世,尤呼为从伯从叔”“行路相逢,便定昆季”[54]。许多大族中的疏宗末属往往通过这一渠道跻身士流。

    孝文帝制定姓族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促成鲜卑贵族的士族化,在北朝后期胡汉融合的过程中,大批鲜卑通过王朝的法律确认进入到士族行列之中,争定门第高下,“辞讼不绝”

    。唐代士人郡望中,源自胡族血统以太和门第相尚的“胡姓”zhan有相当比例。

    北朝士族社会的开放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的紧张因素,使士族制度本身更具有弹性和包容性,因而使北朝世家大族保持了更为长久的生命力。但是,这种无限制的开放也

    孕育着自身的否定方面。中古士族制度的特质之一是少数家族凭借家世门第世袭垄断王朝中的清要之位,在客观上要求将士族保持在一定的比例和范围之内,这种平衡仅仅通过士

    族的自然升降是难以维持的,因而通过乡议官铨等途径甄别士庶、清定流品变便成为士族社会得以维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北朝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使得士族社会失去了这种有效的

    制衡机制,直至太和改制后,北朝中正的职能一直十分衰弱,在北朝末年甚至一度被罢废[55]。而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则导致了北魏末年的仕途拥挤和文武分途,从崔亮“停年格

    ”的出现到苏绰“六条诏书”的提出,决定仕途的标准逐渐由血统家世过渡到年劳,并开始转为吏干,逐渐向官僚制的原则靠拢。这种趋势发展到隋唐社会,便是所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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