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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三权分立 (第2/2页)
理,所以一些还没有恢复的官衙,需要要尽快重建。 按照大明官署规制,除了内阁大臣外,还有中书省,礼、吏、工、兵、刑、户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詹事府,翰林院,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五城兵马指挥司,僧录司,道录司,教坊司,苑马寺,五军都督府,留守司,锦衣卫都指挥使司等官衙府院。 如今除了内阁和六部草创以外,其余的各司各院有的是空架子,有的就连空架子都没有,所以很多政事都堆积到了内阁,由内阁大臣们代为处理。 永历觉得不能如此下去,朝廷不但要有法度,同时执行、维护和监督的政法机构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永历又不想走回头路,俗话说:破则立,如今朝廷新立,正好可以趁机将一些不合时宜的官衙裁撤,然后按照自己的想法,创建一些新的官署,赋予特定的政法权力,行使新的律法。 永历心中早就打算好了,他的朝廷中一定要“三权分立”,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必须分开,绝对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权力高度集中。当然现在永历是皇帝,各种现实还不能彻底地实行所谓的“三权分立”,只能一步一步的来,如果cao之过急,可能会引起巨大的混乱。 他想:封建制中皇权高于一切,皇帝集法政于一身,提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如此的高度集权,如果是一代明君还错不太多,但如果是一个昏君,则有可能造成皇权旁落,被不轨之人趁机cao纵皇权,弄得天怒人怨,进而群雄割据,天下大乱。“皇帝轮流做,何时到我家”,谁不想成为九五至尊? 永历也想让自己的皇位传承下去,但是万一自己的子孙中出现一个不肖子,造成大权旁落,不是又要改朝换代了吗?所以想要大明“千秋万代”,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那就是削弱皇权,还政于民,让百姓做主。 如果将皇权分离出一部分,交给有严格制度的各官署,同时限制皇帝超越规制的权力,让做皇帝成为一件“无利可图”的事情,甚至是一件“苦差事”,如此一来,还有几个想做皇帝,大明王朝不就可以传承的更长远了吗? 当然永历也知道“王朝”终归是要没落的,当时代进步,思想进步,人们早晚会抛弃至高无上的“皇权”,转而真正的通过选举,选出国家的领导者,即使是“君主立宪”也不行。 “三权分立”代表着这个时代的进步,其实在西欧的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此类的变化,法兰西王国中的“第三阶层会议”,英格兰王国的大议会,“三权分立”都已见雏形。而此时的华夏却还是皇权独统天下,阻碍着时代的进步,思想的解放,依然愚昧无知。 可是要实现“三权分立”,除了律法上的保障以外,还要建立各级职权不同的官署,尤其是大明朝廷中,要重新调整,甚至是推倒重来。 比如永历认为刑部和大理寺的职权有些重合,都是有掌管审判定罪的权力,刑部尚书可居正二品,而大理寺卿却是正三品,两官署的职权重合,却又都在皇权之下,或者内阁都有管辖的权力,这就造成了刑罚不明,甚至是两个官署扯皮打架的事情。 于是永历想要裁撤刑部和大理寺,将其合并为一个官署,就叫做“最高法院”,享用独立的司法权,不受其他的任何官署统辖,任何官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最高法院”的审判,也就是司法必须独立。 还有僧录司、道录司,就是管辖全国和尚和道士的最高官署,永历认为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宗教自由”嘛,只要是不影响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百姓可以信奉任何宗教,至于僧录司和道录司可以统一设置一个半官方的“宗教联合会”,由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出任会长,朝廷只要监督便可以了。 另外礼部和鸿胪寺都有接待外宾的职权,这又是重合的地方,永历寻思是不是合到一起,干脆叫做“外交部”不是更好吗?将来大明肯定要打开国门,不但要让别人走进来,自己更要走出去,那么涉外肯定是必须的,“外交部”不正好可以处理外事活动吗? 太仆寺是专门养马的官署,太仆寺卿让永历想起了中的弼马温。中原本来就没有多少草场来放牧,即使是战马都需要从北方草原想法通过商贸购入,却还要专门建立一个太仆寺,真的没什么必要。 只有太常寺、光禄寺作用还明显些,但永历又觉得一个官署的名字竟然叫“寺”,有些不伦不类,以后全部改称“部”或者“司”,这才文雅正规些。 永历还想在六部之外设置外交部、商部和农部,这些官署非常重要,都是未来国家不可或缺的行政部门,将在外事、商业、农业中起到政策规范、向导、管理的作用,为国家、民众服务。 不过永历知道要变革还需要慢慢的推进,一步到位只能会坏了事情,毕竟这些“新东西”别说老百姓不明白,就是官员们也是云里雾里,所以要做好这些,还是得先和黄宗羲他们商量,制定出一个章程来,再按部就班实行比较好。 这些计划,永历需要时间来实施,但首先他要确立的是“三权分立”原则,而这个原则不能光是口号,必须要以律法的形式确定,而普通的律法却难以承载如此影响远大的原则,必须要国家法律的根宪法》才可以。但是永历又不想过早确立,毕竟此时大明还没有统一华夏,即使是统一之后,也必须要全国范围内各族各业一起参与制定,当然这需要选出代表,也就是“议员”,共同讨论完成。 想到这里,永历心想暂时还不能制定,那么是不是可以先制定一个临时的律法,来暂时行驶的作用。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民主法律”的根本,永历心中有了决定。 这个名字很不错,嗯,就叫这个名字了! (哎——求什么票都没有,求打赏吧,有木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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